1.Redis比memcache快設計模式
Redis具備事務,持久化等機制,可是它還能作到高性能,緣由包括以下:數據結構
2.VM特性併發
從2.0版本開始,Redis提供虛擬內存支持。app
Redis的數據所有放在內存帶來了高速的性能,可是也帶來一些不合理之處。好比一箇中型網站有100萬註冊用戶,若是這些資料要用Redis來存儲,內存的容量必須可以容納這100萬用戶。可是業務實際狀況是100萬用戶只有5萬活躍用戶,1周來訪問過1次的也只有15萬用戶,所以所有100萬用戶的數據都放在內存有不合理之處,RAM須要爲冷數據買單。oop
這跟操做系統很是類似,操做系統全部應用訪問的數據都在內存,可是若是物理內存容納不下新的數據,操做系統會智能將部分長期沒有訪問的數據交換到磁盤,爲新的應用留出空間。現代操做系統給應用提供的並非物理內存,而是虛擬內存(Virtual Memory)的概念。性能
Redis的VM依照以前的epoll實現思路依舊是本身實現。可是在前面操做系統的介紹提到OS也能夠自動幫程序實現冷熱數據分離,Redis只須要OS申請一塊大內存,OS會自動將熱數據放入物理內存,冷數據交換到硬盤,另一個知名的「理解了現代操做系統(3)」的Varnish就是這樣實現,也取得了很是成功的效果。優化
做者antirez在解釋爲何要本身實現VM中提到幾個緣由(6)。主要OS的VM換入換出是基於Page概念,好比OS VM1個Page是4K, 4K中只要還有一個元素即便只有1個字節被訪問,這個頁也不會被SWAP, 換入也一樣道理,讀到一個字節可能會換入4K無用的內存。而Redis本身實現則能夠達到控制換入的粒度。另外訪問操做系統SWAP內存區域時block進程,也是致使Redis要本身實現VM緣由之一。網站
可是因爲其仍然涉及磁盤io,故2.6版本後再也不提倡,性能問題。spa
3.多使用hash類型操作系統
做爲一個key value存在,不少開發者天然的使用set/get方式來使用Redis,實際上這並非最優化的使用方法。尤爲在未啓用VM狀況下,Redis所有數據須要放入內存,節約內存尤爲重要。
假如一個key-value單元須要最小佔用512字節,即便只存一個字節也佔了512字節。這時候就有一個設計模式,能夠把key複用,幾個key-value放入一個key中,value再做爲一個set存入,這樣一樣512字節就會存放10-100倍的容量。
4.使用aof代替snapshot
Redis有兩種存儲方式,默認是snapshot方式,實現方法是定時將內存的快照(snapshot)持久化到硬盤,這種方法缺點是持久化以後若是出現crash則會丟失一段數據。所以在完美主義者的推進下做者增長了aof方式。aof即append only mode,在寫入內存數據的同時將操做命令保存到日誌文件,在一個併發更改上萬的系統中,命令日誌是一個很是龐大的數據,管理維護成本很是高,恢復重建時間會很是長,這樣致使失去aof高可用性本意。另外更重要的是Redis是一個內存數據結構模型,全部的優點都是創建在對內存複雜數據結構高效的原子操做上,這樣就看出aof是一個很是不協調的部分。
其實aof目的主要是數據可靠性及高可用性,在Redis中有另一種方法來達到目的:Replication。因爲Redis的高性能,複製基本沒有延遲。這樣達到了防止單點故障及實現了高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