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

  信託:就是「受託人」根據「委託人」 or 「受益人」的利益,對財產進行管理或處分。產品

  盈利模式:賺取利差,通道費用。項目

  核心環節:資金募集,項目選擇,風險控制。集合

  信託公司職位:銷售,項目,風控。管理

  合做:銀信合做,銀證信合做,政信合做,證信合做,私募PE信託,可涉及的領域還有房地產、資藝術品,境外市場(QDII),企業債券等。

  剛性兌付:無視項目是否違約,違約出於什麼緣由,只要信託合同到期直接兌付本息的行爲。其只適用於集合信託(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不適用於單一信託(只有一個委託人)。

 

信託陷阱:

1)假冒:明明不是信託,卻在合同中使用「信託」字樣。

2)冒名:銷售過程當中使用信託公司的名字,真實主體只是一家小投資公司。

3)誤導:身爲信託從業人員,利用本身的身份和客戶信任,誘導客戶購買其餘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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