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選擇器能夠爲標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樣式。css
id 選擇器以 "#" 來定義。html
下面的兩個 id 選擇器,第一個能夠定義元素的顏色爲紅色,第二個定義元素的顏色爲綠色:瀏覽器
{color:red;} {color:green;} #red#green
下面的 HTML 代碼中,id 屬性爲 red 的 p 元素顯示爲紅色,而 id 屬性爲 green 的 p 元素顯示爲綠色。ide
<p >這個段落是紅色。</p> <p >這個段落是綠色。</p> id="red"id="green"
注意:id 屬性只能在每一個 HTML 文檔中出現一次。想知道緣由嗎,請參閱 XHTML:網站重構。佈局
在現代佈局中,id 選擇器經常用於創建派生選擇器。網站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sidebar p
上面的樣式只會應用於出如今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內的段落。這個元素極可能是 div 或者是表格單元,儘管它也多是一個表格或者其餘塊級元素。它甚至能夠是一個內聯元素,好比 <em></em> 或者 <span></span>,不過這樣的用法是非法的,由於不能夠在內聯元素 <span> 中嵌入 <p> (若是你忘記了緣由,請參閱 XHTML:網站重構)。spa
即便被標註爲 sidebar 的元素只能在文檔中出現一次,這個 id 選擇器做爲派生選擇器也能夠被使用不少次:code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 font-size: 1em; font-weight: normal; font-style: italic; margin: 0; line-height: 1.5; text-align: right; } #sidebar p#sidebar h2
在這裏,與頁面中的其餘 p 元素明顯不一樣的是,sidebar 內的 p 元素獲得了特殊的處理,同時,與頁面中其餘全部 h2 元素明顯不一樣的是,sidebar 中的 h2 元素也獲得了不一樣的特殊處理。orm
id 選擇器即便不被用來建立派生選擇器,它也能夠獨立發揮做用:htm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sidebar
根據這條規則,id 爲 sidebar 的元素將擁有一個像素寬的黑色點狀邊框,同時其周圍會有 10 個像素寬的內邊距(padding,內部空白)。老版本的 Windows/IE 瀏覽器可能會忽略這條規則,除非你特別地定義這個選擇器所屬的元素: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div#sidebar
ID 選擇器容許以一種獨立於文檔元素的方式來指定樣式。
在某些方面,ID 選擇器相似於類選擇器,不過也有一些重要差異。
首先,ID 選擇器前面有一個 # 號 - 也稱爲棋盤號或井號。
請看下面的規則:
*#intro {font-weight:bold;}
與類選擇器同樣,ID 選擇器中能夠忽略通配選擇器。前面的例子也能夠寫做:
#intro {font-weight:bold;}
這個選擇器的效果將是同樣的。
第二個區別是 ID 選擇器不引用 class 屬性的值,毫無疑問,它要引用 id 屬性中的值。
如下是一個實際 ID 選擇器的例子:
<p id="intro">This is a paragraph of introduction.</p>
在類選擇器這一章中咱們曾講解過,能夠爲任意多個元素指定類。前一章中類名 important 被應用到 p 和 h1 元素,並且它還能夠應用到更多元素。
與類不一樣,在一個 HTML 文檔中,ID 選擇器會使用一次,並且僅一次。
不一樣於類選擇器,ID 選擇器不能結合使用,由於 ID 屬性不容許有以空格分隔的詞列表。
相似於類,能夠獨立於元素來選擇 ID。有些狀況下,您知道文檔中會出現某個特定 ID 值,可是並不知道它會出如今哪一個元素上,因此您想聲明獨立的 ID 選擇器。例如,您可能知道在一個給定的文檔中會有一個 ID 值爲 mostImportant 的元素。您不知道這個最重要的東西是一個段落、一個短語、一個列表項仍是一個小節標題。您只知道每一個文檔都會有這麼一個最重要的內容,它可能在任何元素中,並且只能出現一個。在這種狀況下,能夠編寫以下規則:
#mostImportant {color:red; background:yellow;}
這個規則會與如下各個元素匹配(這些元素不能在同一個文檔中同時出現,由於它們都有相同的 ID 值):
<h1 id="mostImportant">This is important!</h1>
<em id="mostImportant">This is important!</em> <ul id="mostImportant">This is important!</ul>
親自試一試:
請注意,類選擇器和 ID 選擇器多是區分大小寫的。這取決於文檔的語言。HTML 和 XHTML 將類和 ID 值定義爲區分大小寫,因此類和 ID 值的大小寫必須與文檔中的相應值匹配。
所以,對於如下的 CSS 和 HTML,元素不會變成粗體:
#intro {font-weight:bold;}
<p id="Intro">This is a paragraph of introduction.</p>
因爲字母 i 的大小寫不一樣,因此選擇器不會匹配上面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