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公安部再度認可電子簽名、電子印章法律效力!

近日,公安部發布《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行了全面修改完善,並將於9月1日起施行。 修改後的規定共14章388條。其中,新增的第三百八十七條,明確提及了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在辦理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應用。 第三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技術製作電子筆錄等材料,可以使用電子印章製作法律文書。對案件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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