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構造器與垃圾收集器---對象的前世此生

1. 基礎瞭解函數 若是局部變量是對該對象的引用,只有變量自己會放在棧上,對象自己只會存在於堆上;實例變量存在於對象所屬的堆空間上; 構造函數必須與類同名且沒有返回類型; 惟一可以調用構造函數的辦法就是新建一個類;  若是一個類有一個以上的構造函數,這表明它們也是重載的(其參數的順序與類型,只要是不同便可); 若是你已經寫了一個有參數的構造函數,而且你須要一個沒有參數的構造函數,則你必須本身動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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