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緒論

1.2.1 數據,數據元素,數據項和數據對象 概念: 數據:是客觀事物的符號表示,是所有能輸入到計算機中並被計算機程序處理的符號的總稱; 數據元素:是數據的基本單位,在計算機中通常作爲一個整體進行考慮和處理(有時也稱元素,記錄)。如學生管理系統中所儲存數據中一名學生的全部記錄; 數據項:是組成數據元素的、有獨立含義的、不可分割的、最小的量。如一名學生的姓名; 數據對象:是性質相同的數據元素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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