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標識符,關鍵字,保留字

1.標識符 定義:就是一個名字。對類名,變量名,方法名,參數名,包名等的修飾。 命名規則: (1)以字母,下劃線_,$開頭,其後可以是字母,下劃線_,$。 (2)標識符對大小寫敏感。如Hello,hello是不同的。 (3)不能把Java關鍵字,保留字作爲標識符。 命名要求: (1)標識符的長度一般不超過15個。 (2)建議編寫單詞。 (3)建議變量名稱,參數名稱,方法名稱等採用駝峯命名法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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