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pp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軟件名稱命名的問題

開發者申請軟著的時候有時候會因爲軟件名稱不規範而要求補正的問題。那麼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過程中應該對軟件名稱進行命名呢? 下面以A開發者爲例說明,假設A開發者開發了一款app,他自己將app命名爲了「開發助手」。 說明如下: 第一步:如上圖圖所示,開發者自己取得名字「開發助手」應該算作軟件簡稱,可以填到軟件簡稱裏; 第二步:開發者應該確認自己開發的app是否跨平臺?也就是安卓和iOS是否是同一種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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