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his:變量表明對象自己函數
super:關鍵字表示父類this
2.兩者調用成員變量和方法對象
可使用super訪問父類被子類隱藏的變量或覆蓋的方法blog
當類中有兩個同名變量,一個屬於類(類的成員變量),而另外一個屬於特定的方法(方法中的局部 get
變量)用this區分紅員和局部變量編譯
3.super(參數):調用基類中的某一個構造函數(應該爲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見示例4。變量
this(參數):調用本類中另外一種造成的構造函數(應該爲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構造函數
4.使用時注意:方法
A-調用super必須放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不然編譯不過。每一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句都隱含的調static
用super,若是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構造函數,則會編譯錯。
B-區別,super從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中調用其餘方法
C-兩者都須要放在構造函數第一行(super必定會有,顯或隱,this無關緊要)
D-兩者不能同時出如今一個構造函數裏:由於this必然會調用其餘的構造函數,其餘的構造函數必
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因此在同一個構造函數裏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
譯器也不經過。
E-兩者都指的是對象,因此均不能夠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量,static方法,static語
句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