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內部的結構指針的問題

我以前也沒多想就直接寫了,今天突然覺得有個問題 就是這兩句代碼,其本質是把一個指針的值,賦給另外一個指針的值 但是我們知道,函數中是不能直接給變量賦值的,而是要用一個指針指向你要賦值的變量,通過指針來賦值 那麼在這個函數中,目的是把p這個指針賦給parent->leftchild這個指針,那麼我想問的就是爲啥不需要用二階指針呢~ 比如說那個swap(int a, int b)的函數 要給ab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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