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接口與多態

接口(純的抽象類,只提供設計不提供實現) 一、規則 1.接口中可以規定方法原型:方法名、參數列表以及返回類型,不可以規定方法體。接口的方法默認爲抽象方法,可以省略public及abstract關鍵字 2.接口中可以包含基本數據類型的數據成員,但它們默認爲static和final。接口的數據成員一定要有初值,且此值不能再被修改,可以省略final及static關鍵字 二、接口的作用 1.繼承多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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