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爲 H5EDU 機構官方 HTML5培訓 教程,主要介紹:JavaScript強化教程 —— jQuety
實例
找出全部屬於 div 元素的子元素的 p 元素,而後設置其邊框屬性:css
[code]$("div > p")
.css("border", "1px solid gray");[/code]
定義和用法
jQuery() 方法接受一個字符串,其中包含了用於匹配元素集合的 CSS 選擇器。
jQuery() 函數有三種語法:語法 1
接受一個字符串,其中包含了用於匹配元素集合的 CSS 選擇器:html
jQuery([i]selector[/i], [[i]context[/i]])
詳細用法語法 2
使用原始 HTML 的字符串來建立 DOM 元素:jquery
jQuery([i]html[/i],[[i]ownerDocument[/i]])
詳細用法語法 3
綁定一個在 DOM 文檔載入完成後執行的函數:瀏覽器
jQuery( callback )
詳細用法
jQuery( selector, [ context ] )
該語法有如下幾種用法:用法 1 :設置選擇器環境語法app
jQuery([i]selector[/i], [[i]context[/i]])
默認狀況下,選擇器從文檔根部對 DOM 進行搜索。不過,能夠爲 $() 設置可選的 context 參數。
例如,若是咱們但願在一個 callback 中搜索一個元素,能夠限定下面的搜索:實例ide
$("div.foo").click(function() { [code]$("span", this)
.addClass("bar");
});
[/code]
因爲咱們已經將 span 選擇器限定到 this 這個環境中,只有被點擊元素中的 span 會獲得附加的 class。
在內部,選擇器環境是經過 .find() 方法實現的,所以 $("span", this) 等價於 $(this).find("span")。
jQuery 的核心功能都是經過這個函數實現的。jQuery中的一切都基於這個函數,或者說都是在以某種方式使用這個函數。這個函數最基本的用法就是向它傳遞一個表達式(一般由 CSS 選擇器組成),而後根據這個表達式來查找全部匹配的元素。
默認狀況下, 若是沒有指定 context 參數,$() 將在當前的 HTML document 中查找 DOM 元素;若是指定了 context 參數,如一個 DOM 元素集或 jQuery 對象,那就會在這個 context 中查找。在 jQuery 1.3.2 之後,其返回的元素順序等同於在 context 中出現的前後順序。用法 2 :使用 DOM 元素語法函數
jQuery([i]element[/i])
該函數容許咱們經過使用以其餘方式找到的 DOM 元素來建立 jQuery 對象。該功能一般的用法是,對已經經過 this 關鍵字傳遞到 callback 函數的元素調用 jQuery 的方法:實例動畫
$([code]"div.foo"
).click(function() {
$(this).slideUp();
});
[/code]
此例會在元素被點擊時使用滑動動畫對其進行隱藏。因爲處理程序接受的 this 關鍵詞中的被點擊項目是純的 DOM 元素,所以在對其調用 jQuery 的方法以前,必須用 jQuery 對象包裝該元素。
這個函數也能夠接收 XML 文檔和 Window 對象(雖然它們不是 DOM 元素)做爲有效的參數。
當 XML 數據從 Ajax 調用中返回後,咱們可使用 $() 函數經過 jQuery 對象包裝該數據。一旦完成,咱們就可使用 .find() 和其餘 DOM 遍歷方法來取回 XML 結構中單個元素。用法 3 :克隆 jQuery 對象語法this
jQuery([i]jQuery object[/i])
當以參數的形式向 $() 函數傳遞 jQuery 對象後,會建立一個該對象的副本。與初始對象同樣,新的 jQuery 對象引用相同的 DOM 元素。用法 4 :返回空的集合語法spa
jQuery()
對於 jQuery 1.4,調用無參數的 jQuery() 方法會返回空的 jQuery 集合。在以前版本的 jQuery 中,這樣會返回包含 document 節點的集合。
jQuery( html, [ ownerDocument ] )
該語法有如下幾種用法:用法 1 :建立新的元素語法
jQuery([i]html[/i],[[i]ownerDocument[/i]])
你能夠傳遞一個手寫的 HTML 字符串,或者由某些模板引擎或插件建立的字符串,也能夠是經過 AJAX 加載過來的字符串。可是在你建立 input 元素的時會有限制,能夠參考第二個示例。
固然這個字符串能夠包含斜槓 (好比一個圖像地址),還有反斜槓。當你建立單個元素時,請使用閉合標籤或 XHTML 格式。例如,建立一個 span ,能夠用 $("<span/>") 或 $("<span></span>") ,但不推薦 $("<span>")。在 jQuery 中,這個語法等同於 $(document.createElement("span"))。
若是以參數的形式將字符串傳遞給 $(),jQuery 會檢查字符串是不是 HTML (好比,字符串某些位置存在標籤)。若是不是,則把字符串解釋爲選擇器表達式,請見上面的講解。但若是字符串是 HTML 片斷,則 jQuery 試圖建立由該 HTML 片斷描述的 DOM 元素。而後會建立並返回一個引用這些 DOM 元素的 jQuery 對象:實例
$("<p id="test">My <em>new</em> text</p>").appendTo("body");
若是 HTML 片斷比不含屬性的簡單標籤更復雜,如同上面例子中的 HTML,那麼元素實際的建立過程是由瀏覽器的 innerHTML 機制完成的。具體地講,jQuery 會建立新的 <div> 元素,而後爲傳入的 HTML 片斷設置元素的 innerHTML 屬性。當參數只是簡單的標籤,好比$("<img />") 或 $("<a></a>"),jQuery 會經過內生的 JavaScript createElement() 函數來建立元素。
要確保跨平臺兼容性,片斷的結構必須良好。可以包含其餘元素的標籤必須成對出現(帶有關閉標籤):
$("<a href="http://jquery.com"></a>";);
不過,jQuery 也容許相似 XML 的標籤語法:
$("<a/>");
沒法包含其餘元素的標籤能夠關閉,也能夠不關閉:
$("<img />"); $("<input>");
用法 2 :設置屬性和事件語法
jQuery([i]html[/i],[i]props[/i])
對於 jQuery 1.4,咱們能夠向第二個參數傳遞一個屬性映射。該參數接受可以傳遞給 .attr() 方法的屬性的超集。此外,能夠傳遞任意的事件類型,並能夠調用下面的 jQuery 方法:val, css, html, text, data, width, height, or offset.
注意,Internet Explorer 不容許你建立 input 元素並改變其類型;您必須使用例如 "<input type="checkbox" />" 來規定類型。實例
建立一個 <input> 元素,同時設定 type 屬性、屬性值,以及一些事件。
$("<input>", { type: "text", val: "Test", focusin: function() { $(this).addClass("active"); }, focusout: function() { $(this).removeClass("active"); } }).appendTo("form");
jQuery( callback )
容許你綁定一個在 DOM 文檔載入完成後執行的函數。
該函數的做用如同 $(document).ready() 同樣,只不過用這個函數時,須要把頁面中全部須要在 DOM 加載完成時執行的其餘 $() 操做符都包裝到其中來。儘管從技術上來講,這個函數是可連接的,但真正以這種方式連接的狀況並很少。例子
當DOM加載完成後,執行其中的函數:
$(function(){ // 文檔就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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