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ss中a標籤的樣式

CSS爲一些特殊效果準備了特定的工具,咱們稱之爲「僞類」。其中有幾項是咱們常常用到的,下面咱們就詳細介紹一下常常用於定義連接樣式的四個僞類,它們分別是:php

  • :link
  • :visited
  • :hover
  • :active

由於咱們要定義連接樣式,因此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超級連接中的錨標籤--a,錨標籤和僞類連接起來書寫的方法就是定義連接樣式的基礎方法,它們的寫法以下:css

  • a:link,定義正常連接的樣式
  • a:visited,定義已訪問過連接的樣式
  • a:hover,定義鼠標懸浮在連接上時的樣式
  • a:active,定義鼠標點擊連接時的樣式

示例:瀏覽器

a:link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visited {
    color:#00FF00;
    text-decoration:none;
}
    
a:hover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a:active {
    color:#FFFFFF;
    text-decoration:none;
}

上面示例中定義的連接顏色是紅色,訪問事後的連接是綠色,鼠標懸浮在連接上時是黑色,點擊時的顏色是白色。工具

若是正常連接和已訪問過的連接樣式相同,鼠標懸浮和點擊時的樣式相同,也能夠將它們合併起來定義:測試

a:link, a:visited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hover, a:active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連接定義的順序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雖然連接定義寫好了,但它也是有規則的,若是這四項的書寫順序稍有差錯,連接的效果可能就沒有了,因此每次定義連接樣式時務必確認定義的順序,link--visited--hover-active,也就是咱們常說到的LoVe HAte原則(大寫字母就是它們的首字母)。spa

老外總結了一個便於記憶的「愛恨原則」(LoVe/HAte),即四種僞類的首字母:LVHA。定義A連接樣式的正確的順序: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net

爲何咱們不能改變定義的順序?作下測試就能夠了。code

假設咱們想實現下面的樣式:blog

狀態 樣式 顏色
已訪問 a:visited
未訪問 a:link
選定 a:active
鼠標移入 a:hover

鼠標移入時,並無變黃。而是當這個連接已經被訪問事後,鼠標移入才變黃:ci

a:visited{color:red;}
a:hover{ color:yellow;}
a:link{ color:blue;}
a:active{ color:green;}

這是由於,一個鼠標通過的未訪問的連接同時擁有a:link,a:hover兩種屬性,在上述的CSS樣式中,a:link離他最近,先知足a:link,而放棄a:hover的重複定義。

而使用LVHA順序聲明後,它首先檢查a:hover的符合標準,先變色。

因此說,爲了符合瀏覽器解釋CSS遵循的"就近原則"。咱們在定義CSS中,宜將最通常的條件放在最上面,並依次向下,最下面放最特殊的。

在W3C規範中,也規定了連接的聲明順序:

  1. 在 CSS 定義中,a:hover 必須被置於 a:link 和 a:visited 以後,纔是有效的。
  2. 在 CSS 定義中,a:active 必須被置於 a:hover 以後,纔是有效的。

注意:未設置「href」屬性的a標籤其:link和:visited僞類將沒法生效

參考自:簡明現代魔法~略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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