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數字貨幣會不會面臨生存危機?html
編者按:1年前加密數字貨幣還風光無限,享受着沒有最高只有更高的價格趨勢曲線。但最近卻連續高臺跳水,跌得讓人懷疑人生。究竟加密數字貨幣如今的暴跌是暫時狀況仍是存在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呢?Bank’s Research Hub 的John Lewis認爲是後者,由於當前的加密數字貨幣存在着7大體命的悖論。網絡
2030年的人買東西、拿房貸或者存退休金時,會不會用比特幣、以太坊或者ripple而不是央行發行的貨幣呢?我對此表示懷疑。現有的私有加密數字貨幣並無對傳統貨幣形成嚴重威脅,由於它們受到了多個內部矛盾的限制。這些數字貨幣很難擴充,存儲成本昂貴,維護很麻煩,持有者變現很難,在理論上幾乎毫無價值,又被其匿名性束縛住手腳。若是有更新的加密數字貨幣出來解決這些問題的話,對於現有的加密數字貨幣這又會成爲額外的負面新聞。框架
擁堵悖論分佈式
對傳統交換媒介來講,使用的人越多越好。就像電信或者社交網絡裏面,網絡外部性意味着用戶越多,對其餘人註冊的吸引力就越大。此外,大多數傳統平臺均從規模經濟中受益:由於它們的成本基本上是固定的,將其分散在更多的交易中會下降平均成本。區塊鏈
可是加密數字貨幣平臺卻不同。它們的成本基本上是可變的,它們的容量卻基本上是固定的。就像高峯時間的倫敦地鐵同樣,加密數字貨幣平臺容易受到擁堵的影響:客戶越多會讓它們吸引力降低。其中一些(並不是所有)容量很是受限:據估計比特幣每秒的交易量爲7,visa的是24000。更多的交易爲了得到處理而競爭會致使堵塞和延遲。交易費被迫提升以消除過多的需求。因此比特幣的高交易成本隨着交易需求的增長變得愈發惡化而不是改善。加密
存儲悖論spa
諷刺的是,虛擬加密數字貨幣要依賴於分佈式帳本,這個東西靠系統規模數字化存儲成本分攤,容易受到規模不經濟的嚴重影響。每一位用戶都必須維護整個的交易歷史的一個副本,意味着總的存儲需求是N平方倍。BIS已經計算出涵括美國全部零售交易的假設性分佈帳本的數字,測算結果是在2年半內存儲需求將超過100GB/用戶。htm
挖礦悖論blog
用新的貨幣單位獎賞「礦工」處理交易致使了用戶與礦工之間的緊張關係。這一點在比特幣就一個區塊能處理多少交易的衝突中已經表現得很清楚了。礦工但願這個保持小規模:保持貨幣的不流動性,形成更多的擁堵而且提升交易費用——從而增長礦工的獎賞,由於後者面對的能源密集型交易驗證規模一直在漲。但用戶想要的偏偏相反:更高的容量,更低的交易成本,以及更好的流動性,因此更偏心更大的區塊大小。ip
Izabella Kaminska指出,這種權衡暫時已經被資本的流入所掩蓋,後者經過挖礦獎賞系統提供了補貼機制。新挖掘的比特幣被進入的投資者購買了,這些人只是想長期持有。投資者對支付基礎設施進行了交叉補貼,由於他們願意購買做爲獎賞處理支付而建立的區塊。可是當這些爲了囤積而購買的資金中止流入時,交叉補貼也會中止,而後關於區塊大小的權衡取捨就會再度以更洶涌的勢頭復辟。
私有加密數字貨幣必須不斷吸引更多的資本流入來掩蓋交易成本問題(約佔系統支付量的1.6%,這個比例使人瞠目結舌)。相對而言,大多數傳統交換媒介並不須要此等規模的資金流入才能維護其交易基礎設施。
下面兩個悖論與貨幣做爲保值手段的使用有關:
集中悖論
儘管支持者屢屢說起去中心化、非居間化以及大衆化,但大多數加密數字貨幣卻展示出了極高的全部權集中度——一般是在礦工以及/或者「Hodlers」手中。據估計97%的比特幣被僅4%的地址所持有,每個區塊都存在不平等。集中的投資者的慾望以及極端化的情緒使得大玩家很難變現,由於賣出的行動會致使價格直線下跌……
資產是靠易手時的市場價來估值的。任什麼時候候都只有一小部分交易的發生。因此價格反映的實際上是邊際市場參與者的見解。你能夠靠買入更多來提升所持有的資產價格,由於你的購買會推高市場價格。但意識到受益須要賣出——這得有別人成爲邊際買家,從而又會讓市場價格下挫。
對於不少資產來講這些流動性的影響是很小的。但對於加密數字貨幣來講其影響卻要大得多由於1)交易是不流動的,2)一些玩家相對於市場體量龐大3)買家和賣家之間沒有自然平衡4)觀點更加易變和極化。高價格反映的是囤積居奇,而不是輕易賣給一批有購買意願的買家的能力。對於一些全部權集中度高的資產來講,投資者有時候會懼怕占主導地位的玩家賣出。相對於中國持有的美國國債,或者央行持有的黃金量,加密數字貨幣的全部權集中度——以及贖回誘發的崩潰風險都要高得多。
估值悖論
經濟理論的謎題是爲何私有的加密數字貨幣會有價值可言。資產訂價的貼現現金流模型說價值來自於(風險調整後的折現淨現值)將來收入。對於政府債券來講就是利息+償還本金,對於股票來講就是股息,對於房地產來講就是房租。這些收益流的訂價計算會hen複雜,但對於沒有收益的加密數字貨幣來講計算就很簡單:零收入意味着零價值。
第二個來源是「固有價值」。黃金沒有股息但做爲製做珠寶的商品或者我的使用來講是有價值的。香菸在軍營的囚犯中是做爲商品貨幣流通的,由於它們具備消費價值。但加密數字貨幣沒有內在價值。
一些人認爲挖礦保本的電力消耗爲加密數字貨幣的價格提供了一個基礎。可是,用Jon Danielsson的話來講:「挖礦的成本是沉沒成本,而不是將來收入的保障。」若是我浪費了150英鎊僱人去尋找和挖掘埋葬在父母花園的我童年時的寵物龜的殘骸,那些成本並不能讓那些骨頭在投資者眼裏值150英鎊。
還有其餘的價值來源嗎?也許就只有將來加密數字貨幣的價值會比今天更高從而拋售得到利潤的指望?就像保羅·克魯格曼認爲那樣,問題在於,若是它們的「價值徹底依賴於自我實現的指望」的話,這就是教科書對泡沫的定義。
匿名悖論
加密數字貨幣提供的(更大)的匿名性實際上是劣勢而不是優點。誠然,這給洗錢、避稅以及違法商品提供者提供了核心的交易需求,由於它們使得資金和交易者很難被跟蹤。但對於(範圍大得多)的合法金融交易來講,這倒是缺點。
這使得檢測不法行爲更加困難,並限制了補救行動/執法行動的實施。儘管區塊鏈可以驗證支付是否被接收並防止重複付款(雖然不夠完美),但不少問題仍未解決。
首先,當交易和持有沒法回溯制定方時,市場操縱或者公開欺詐的風險在提升。
其次,大多數金融交易都牽涉到跨期元素(貸款、將來合同、帶利息的存款)。在匿名狀況下,對於後續其餘方對交易食言的行爲,「預先」移交金錢的人沒有方便的補救措施。這嚴重限制了這些交易的範圍,除非是100%預先融資的:但這種一般在呆滯資本上太過昂貴,而且/或者排除了交易的須要(若是我可以爲房貸100%預籌資金的話,我就不須要房貸了……)。
Auer和Claessens證實了幫助加密數字貨幣創建法律框架提升了其價值。讓加密數字貨幣原理監管機構,價值就會降低,由於這極大限制了有意願的交易者和交易的規模。讓它更接近受監管金融機構的領域加密數字貨幣的價值就會提高。
創新悖論
也許最大的諷刺在於,你對將來加密數字貨幣越樂觀,你就得對其今天的價值越悲觀。
假設比特幣、以太坊和ripple等只是有瑕疵的新興顛覆性技術的早期證實。也許新的更好的加密數字貨幣將會出現來克服今天的加密數字貨幣全部的內在問題。畢竟,早期移動手機就很笨重,第一輛汽車跑得很慢,但後續版本就變革了世界。
當被消費時,商品就實現了自身價值,貨幣則是從相信自身可被用於支付,及/或在將來保持價值中得到價值。預期未來它會變得毫無價值的話,如今它就會變得毫無價值。若是新的加密數字貨幣出現來解決當前這批加密數字貨幣的問題的話,則今天的加密數字貨幣就會被取代,從而變得毫無價值。固然,除非現有的加密數字貨幣能採用新出現的加密數字貨幣的任何新功能。但由於前面的6個悖論,是現有私有加密數字貨幣所固有的,我並不認爲它們能作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