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基礎(4)——常量 & 註釋

hello 呀,今天的內容超簡單( ̄︶ ̄)↗
而且,還有暗藏福利喲~~html

常量

常量 就是經常不變的量,第一次定義以後,就不會發生改變了。可能這就是 「常量」 的來源吧哈哈哈(玩笑)。編程

通常來講,常量的定義用微信

public static final 類型 變量名 = 值

這樣子。編碼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r = 5;  // 定義一個半徑r
    double area = PI * r * r;  // 求出平方
    System.out.println("面積是:" + area); } }
結果:
 

那麼…… 何時用呢?
若是你須要重複屢次使用某一個數值或者字符串的時候,若是使用變量的話,可能在使用過程當中不當心改變。那麼定義一個常量的話,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由於什麼呢?url

由於常量不定義以後就不會改變了~spa

 

註釋

通常來講,你們都上過學啊,都讀過語文。在學文言文的時候下面的註釋是否是頗有必要呢?可是你在讀文言文的時候也不會把註釋也讀進去吧~.net

程序上的註釋也都是如此。Java 中的註釋第一不會參與程序的執行,第二能夠方便到你們閱讀本身的代碼(不寫註釋的話萬一過了一段時間本身都忘了呢…… 啷個辦)。代碼規範

Java 中的註釋有三種:code

  1. 單行註釋
//單行註釋 註釋一行內容
int ahan = 0;
  1. 多行註釋
/* 多行註釋 註釋多行內容 */
int ahan = 0;
  1. doc 註釋
/** * doc註釋 會生成一個相似於Java的幫助文檔 * @date 2019年04月10日 * @author ahanwhite */
int ahan = 0;

命名規範(2)

以前有過命名規範(1),由於規範太多啦,因此會將完整的代碼規範文件給到百度雲,微信公衆號後臺回覆Java規範就能夠獲取連接啦~htm

  1. 常量命名所有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力求語義表達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長。for example: MAX_STOCK_COUNT

常量定義(1)

這個是規範中編程規約的第二個部分,主要講到常量的一些內容。

  1. 不容許任何魔法值(即未定義的常量)直接出如今代碼中。
    ps. 莫名其妙出現的原來沒有的東西,可稱之爲魔法 ()

  2. Long 或者 long 初始複製時,使用大寫的 L,不能是小寫的 l,小寫容易與數字 1 混淆,形成誤解。
    ps. 不只 l 和 1 容易誤解還有 I 這個,還有 o0O(你猜哪一個是零呢)、還有容易混淆的;;這兩個~ attention 哦

  3. 【推薦】不要用一個常量類維護全部的常量,儘可能按照常量的功能進行歸類,分開來維護哦~
    ps. 一個文件裏有太多東西很差找啊

  4. 【推薦】常量的複用層次有五層:跨應用共享常量、應用內共享常量、子工程內共享常量、包內共享常量、類內共享常量。
    1) 跨應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庫中,一般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2) 應用內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庫中,一般是 modules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反例:易懂變量也要統必定義成應用內共享常量,兩位攻城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表示 「是」 的變量:
    類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類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預期是 true,但實際返回爲 false,致使線上問題。
    3) 子工程內部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
    4) 包內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
    5) 類內共享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

  5. 【推薦】若是變量值僅在一個範圍內變化,且帶有名稱以外的延伸屬性,定義爲枚舉類。

聲明:編碼規範來自於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有興趣的同窗能夠去看一下哦~

本章的編碼規範只講到本文用到的那一部分,且後文再也不講述~以上,阿里嘎多,20190405 from ahanw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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