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機彙編語言中的標識符

標識符是由程序員自由創建起來的的具備特定意義的字符串序列。程序員 規則以下:字符串 1.必須由字母和數字(1...9)及特殊符號(?,$,.,-,@)組成,且必須與字母開頭。程序 2.字符總數限制在31個之內。字符 3.不能使用屬於系統專用保留字。保留字主要有CPU各類寄存器名(如AX,BX等);指令助記符(如MOV,IN等);僞指令(如DB,DW等);表達式中的運算符(如EG,EQ等)和屬性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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