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 對自由軟件的定義:與免費無關

近年來,不少開源項目在商業化的過程當中遇到了困難,抗議開源商業化的聲音也一直存在。在不少對自由與開源軟件不太瞭解的人眼中,開源軟件 = 免費軟件 —— 這實際上是一個錯誤的觀念。 html

自由軟件運動之父 Richard Stallman (RMS)曾在 GNU 章程中明確表示,自由軟件是能夠被售賣的。 網絡

也就是說,自由與開源軟件的商業化實際上是一件很是合理的事情。學習

 

下文來自 GNU 官網,文中的「咱們」指代以自由軟件運動之父 Richard Stallman 爲表明的自由軟件基金會(FSF)。

銷售自由軟件

不少人覺得 GNU 工程的精神是不收取任何發行軟件的費用,或是儘可能少收取費用(只收成本價)。這實際上是一個誤解。spa

事實上,自由軟件基金會鼓勵自由軟件的發行者按本身的意願收取費用,能收多高就收多高。若是某個許可證不容許用戶複製拷貝並銷售,那麼它就是一個非自由的許可證。若是你以爲很驚訝,請繼續讀下去。 htm

「free」這個字基本上有兩個意思:一是(言論)自由,二是(價格)免費。當咱們在討論 「free software」 時,咱們討論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請考慮一下「言論自由」,而不是「免費啤酒」。)更確切地說,這意味着自由軟件用戶有自由運行、學習、修改以及再發行原版或是修訂版軟件的權利。 blog

自由軟件有時候是免費發行的,有時候卻得支付可觀的費用。一樣的一款自由軟件在不一樣地區可能會有以上兩種不一樣的發行方式。可是,不管價格如何,它都是自由的,賦予用戶自由使用的權利。 開發

非自由軟件一般以高價出售,雖然有的廠商一樣會送你免費拷貝,但這並不表明該軟件就是自由軟件。不論有價或無價,由於其用戶被剝奪了軟件自由,因此這些軟件不是自由軟件。get

既然自由軟件無關價格,比較低的價格不會使軟件成爲自由軟件,甚至也不能使之變得更接近自由。因此,當你再發行自由軟件拷貝的時候,固然能夠收取可觀的費用並賺到錢。二次發行自由軟件是一件好事也是合法的行爲,藉此賺錢也無可厚非。 源碼

自由軟件是一個社區工程,每一個受益者都應該盡力貢獻讓這個社區發展壯大。自由軟件的發行者能夠貢獻一部份利潤給自由軟件項目或自由軟件基金會。這樣將可讓自由軟件的世界更加進步。 開源軟件

發行自由軟件正是爲將來發展籌資募款的良機,千萬不要浪費這個機會! 

爲了支持自由軟件的開發維護,你必須有一些盈餘。若是你收取的費用過低,你將不會有任何盈餘能夠支持開發。

較高的發行價格會不會傷害到某些用戶呢?

人們有時候會擔憂收取較高的發行費用會讓沒錢的人沒法用到自由軟件。對專有軟件來講,其高昂的價格正是這個做用 —— 可是自由軟件不一樣。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自由軟件基本上會天然地散佈出去,並且有不少不一樣的方法能夠獲得它。 

軟件封閉者會想盡辦法來阻止那些沒有支付標準價格的用戶運行其專有軟件。若是價格過高,固然一些用戶就不太會去用這些專有軟件。 

對自由軟件來講,用戶沒必要支付發行費就可使用。用戶也能夠從朋友處複製自由軟件,或是透過朋友的幫助從網絡上下載自由軟件,或是幾個用戶能夠合買一個 CD-ROM,再各自安裝該軟件。若是是自由軟件的話,較高的 CD-ROM 價格並不會是主要障礙。

較高的發行價格會不會阻礙自由軟件的推廣 ?

另外一個常見的擔憂是關於自由軟件的普及度。人們一般覺得,高發行價格會減小用戶的人數,或是較低的發行價格會讓用戶人數增長。 

專有軟件確實如此 —— 可是自由軟件不一樣。因爲有許多種方法能夠獲得自由軟件的拷貝,因此事實上發行價對自由軟件的普及度影響很是小。 

長期而言,自由軟件的用戶數量主要取決於自由軟件可以作多少事以及自由軟件有多好用。許多用戶並不把自由放在首位;若是自由軟件不能提供給人們所需的所有功能,他們會繼續用專有軟件。所以,長期而言,若是咱們想增長用戶數量,咱們的當務之急是開發更多更好的自由軟件。 

達成此目的最直接的方法是親自編寫人們須要的自由軟件或者是撰寫手冊。但若是你並非自由軟件編寫者而是發行這些軟件的人,那麼最好的方法是爲編寫自由軟件的人募集資金。

「銷售軟件」一詞也可能使人困惑

嚴格地說,「銷售」一詞的涵義是以物換錢。販售自由軟件的拷貝是合法的,咱們也鼓勵這項銷售行爲。 

可是,當提到「銷售軟件」時,人們一般會想到的是大多數公司銷售軟件的方式:使之成爲專有軟件,而不是自由軟件。 

因此,除非你像這篇文章這樣,很當心地劃清界線,咱們建議你最好避免使用「銷售軟件」這個詞彙,而選用其餘詞彙來表達。例如,你能夠說,「收費發行自由軟件」 —— 這樣就不會模棱兩可。

收費高低和 GNU GPL 協議

除了一個特例,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GNU GPL)並未限制你能夠從發行自由軟件這項行爲中收取多少費用。你能夠不收費,你也能夠只收一塊錢、十塊錢、甚至一百萬。隨便你!可是,這是市場經濟,若是沒有人願意付一百萬買你的版本,不要來怪咱們。 

這個惟一的特例是,發行二進制碼,卻沒有提供完整的源代碼。GNU 通用公衆許可證就會規定發行者在被要求時提供源代碼。若是此時沒有源代碼的價格限制,某些發行者就會索取很是高的費用—— 好比一百萬美圓 —— 這樣的銷售手段是僞裝發行源代碼,實際則是爲不提供源碼找藉口。在這種狀況之下,咱們不得不限制源碼價格以保障用戶的自由。然而,通常而言並無這種情形讓咱們限制發行費用,因此咱們也不限制發行價格。

有時候,一些不遵照 GNU GPL 的廠商會請求 FSF 給予例外,說他們「不會對 GNU 軟件收費」之類的話。他們和咱們不是一路人。自由軟件關乎自由,GPL 就是爲保護自由而生。當咱們保障這些自由的時候,咱們不會由於價格問題而分散注意力。自由是問題所在,自由是整個問題,更是惟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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