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廣東省教育系統火災風險點指南(試行)安全
1、三種行爲火災風險點網絡
(一)用火行爲spa
1、臥牀吸菸、酒後吸菸,隨意丟棄菸頭。 2、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隨意放置,在陽光或高溫物體周邊長時間暴曬和熱輻射,小孩隨意拿取點火玩耍。 3、室內點蠟燭、焚香、燒紙以及室外燒垃圾等使用明火行爲。 4、圖書、體育館以及公共場所等公衆彙集場所營業期間動用明火施工做業。 5、明火做業人員超過規定時間和範圍動用明火。 6、明火做業人員無證操做或違反操做規程。 路由
(二)用電行爲產品
1、選用和購買非正規廠家生產或沒有質量合格認證的插座、充電器、電線、電動自行車等電器產品。 2、除冰箱等必須通電的電器外,在人員長時間離開時未進行關機斷電,使其長時問通電過熱或發生故障;手機、充電寶等電子設備長時間充電或邊充電、邊使用的行爲。 3、超過額定功率、超負荷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設備未單獨供電,電線未獨立敷設。 書籍
4、高溫燈具、大功率電器等用電設備安裝在可燃易燃物上或與可燃物距離過近。 5、電源插頭與電源插座接觸不實,固定插座鬆動;移動式插座老化或者串接、超負荷使用。 6、拆裝、改造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等電動車,擴大電容,增長續航里程;在室內爲電動車或其蓄電池充電,從室內拉「飛線」充電,將帶有蓄電池的電動車停放在建築內;使用不匹配或質量不合格的充電器爲電動車或其蓄電池充電。 7、配電箱(櫃)、弱電井、強電井內強電與弱電線路交織一塊兒,堆放易燃可燃雜物。 8、電線未作穿管保護直接穿過或敷設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爐竈、煙囪等高溫部位周邊;電氣線路老化、絕緣層破損出現漏電、短路、過熱等狀況。 9、電氣線路亂接亂拉,以及使用麻花線、絞接方式鏈接或將不一樣型號、規格的電線鏈接等狀況。 10、自行或聘請不具備專業資質人員維修、改造電氣線路、維修保養電器產品。 11、設有的UPS電源及蓄電池等備用電源更換不及時、保養檢測不到位,易發生短路等故障。 路由器
(三)用油用氣行爲方法
1、液化石油氣罐存放在住人的房間、辦公室和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 2、超量儲存液化石油氣罐。 3、液化石油氣罐與其餘火源同室佈置。 4、液化石油氣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風不良的場所。 5、液化石油氣罐總重量超過100公斤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未設置獨立氣瓶間。 6、氣瓶間與廚房有連通的門、窗、洞口。 7、氣瓶間未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未使用防爆型電器設備,開關安裝在室內。 8、燃氣管道明設時,距離熱源較近或敷設在竈具正上方。 9、擅自更改燃氣管道線路。 10、違規採用環保油做爲餐飲燃料。 1l、燃氣管線、鏈接軟管、竈具老化,生鏽,超出使用年限,未按期檢測維護。 移動
2、六類場所火災風險點生活
(一)教學樓、圖書館、禮堂、實驗室、辦公樓等人羣彙集的公共場所
1、學生活動場所內使用的音響、投影儀、空調、冬季輔助加熱器等電器設備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長時間通電,使用後未斷電。
2、圖書館內電氣線路、電子閱覽設備、固定插座、移動式插座等通電物品與書籍、報刊、雜誌、書櫃等易燃可燃物品直接接觸或距離較近。
3、實驗室、危化品倉庫等未按規定貯存實驗用劑,實驗用
劑混存,相互反應起火爆炸;危化品庫房未釆用防爆燈。
4、實驗時違反操做規程等行爲。
5、電腦、打印機、傳真機、掃描機、照明、網絡路由器、空調、空氣淨化器、微波爐、飲水機等電器設備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下班不斷電,長時間通電使用。
6、移動式插座長距離串接,插座負荷與所供電器設備功率不匹配。
7、使用電熱坐墊、「小太陽」、加熱器、加溼器、風扇等電器設備,增長場所用電負荷。
8、辦公用紙大量堆積存放,廢棄紙張隨意丟棄。
9、人員工做崗位或辦公座位調整頻繁,電氣線路屢次拉設、擠壓易出現絕緣層破損漏電,固定插座鬆動等狀況。
10、紙張、報刊、書籍等易燃、可燃材料距離電氣設備較近或與之直接接觸。
(二)學生宿舍、教職工公寓等住宅場所
1、學生宿舍使用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學生臥牀吸菸和在牀上使用檯燈、蠟燭看書等,斷電後未關閉用電設備電源。
2、在學生宿舍或其餘集體宿舍的走廊、樓道、地下室等公共區域、使用液化石油氣罐、電磁爐、電飯煲、微波爐、熱得快等生火作飯、熱飯、熱水。
3、生火作飯、燒水和使用微波爐期間無人看守,外出時未關火斷氣。
4、空調、電風扇、飲水機、電熱水器、照明燈具、電腦、插座等電氣設備超負荷使用、超年隈使用,以及長時間通電、不斷電。
5、使用電驅蚊器、電熱毯、電熱器、「小太陽」等電器設備驅蚊、取暖;將衣物、鞋襪放置在電暖器、「小太陽」等取暖設備上或周邊烘烤。
6、電線、移動式插座在被褥上或周邊拉設、放置;電吹風、捲髮棒、電熨斗使用後未冷卻直接放在衣物、牀面等可燃物上。
7、樓道、陽臺、窗外、牀鋪下堆積存放衣物、紙張、報刊、書籍等易燃可燃物品,以及存放汽油、煙花爆竹、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8、燃氣竈具、液化石油氣罐質量不合格及軟管、閥門等配件老化脫落引起氣體泄漏。
9、室內爲電動車及其蓄電池充電,或將帶有蓄電池的電動車停放在室內。
10、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未書面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出租人未對公共區域的電氣線路和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平常管理和維護,未按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未告知承租人消防設施器材的操做使用方法和撲救初起火災、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未以簽定防火公約和在公共區域張貼標識的形式提醒承租人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承租人未安全用火、用電、用氣。未自覺參與各項消防安全培訓活動和滅火逃生演練。
(三)食堂、餐廳等食品加工場所
1、廚房油煙道、烤爐內油漬堆積過多,清洗不乾淨或未按照規定及時清洗,遇有作飯明火或高溫煙氣引起火災。 2、廚房作飯油鍋過熱,幹鍋、油質溢出鍋外等作飯操做不當;動火作飯期間人員離開。 3、蒸箱、烤箱、微波爐、攪拌機、絞肉機等大功率電器長時間運行或故障發熱等狀況。 4、排風機、抽油煙機等電器設備油漬、灰塵附着,長時間高負荷使用,設備老化快易發生電氣故障。 5、冷庫、冷藏室內採用易燃材料做爲保溫裝飾材料,電氣線路直接敷設或穿越保溫材料,且電氣線路常年通電運行,損耗較大,老化較快,故障率較高易引起火災。 6、燃氣控制閥門損壞漏氣,生火作飯結束後未及時關閉燃氣全部控制閥門。 7、超量儲存油料等易燃、可燃材料。 8、燃氣表間燃氣泄漏,遇明火發生爆炸;餐廳、食堂內電子顯示屏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長時間通電。
(四)超市、打印店等校內經營場所
1、在經營區、庫房區設置員工宿舍或值班宿舍。
2、設置的店鋪前店後庫,店鋪存貨間內使用電磁爐、熱水器、微波爐、咖啡機、電飯煲等電器;在存貨間內爲電池充電;貨物擺放較多且與照明燈、內部敷設的電氣線路距離近或直接接觸。
3、冷庫、冷藏室內採用易燃材料做爲保溫裝飾材料,電氣線路存在直接敷設或穿越保溫材料,且電氣線路常年運行,損耗較大,老化較快,故障率較高,極易引起火災。
4、節慶、店慶等活動期間的臨時裝飾物(氫氣球、易燃可燃物掛件、仿真聖誕樹等)敷設電氣線路,周邊設置高溫電器設備。
(五)垃圾和廢品回收場所
1、同一建築或空間內合設辦公,住宿,垃圾、廢品加工分類、處理、貯存等功能用房。 2、使用液化石油氣、電磁爐、碳烤火爐、廢舊可燃材料等生活作飯、取暖。 3、以焚燒的方式處理垃圾、廢品等行爲。 4、可燃易燃垃圾、廢品長期大量堆積通風不順暢發生陰燃;廢品中夾雜的打火機、蓄電池等物品高溫輻射、自身故障引起火災。 5、使用明火燒燬電線塑料絕緣層、電器設備獲取金屬導線物質,以及使用乙炔、氧氣進行廢品切割等加工、處理的行爲。 6、電氣線路亂接亂拉,未作穿管保護,直接穿越、搭設在易燃可燃廢品堆垛上或距離堆垛過近。 7、照明燈具較多且長期使用,距離廢品距離過近;室外電氣線路風吹日曬、碾壓、老鼠啃咬破損漏電、短路故障;露天廢品堆垛遇菸頭、焊渣等外來火源。
(六)校內施工場所
1、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做業未清理做業點及其周邊和下方易燃、可燃雜物,未封堵周邊孔洞。 2、鋼筋、板材切割、加工、壓縮等做業未清理做業點及其周邊易燃、可燃雜物。 3、動火、動焊與鋪設保溫材料等交叉做業。 4、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未設置專庫存放,未單獨分類存儲,因存儲環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火災。 5、物料堆場遇外來火源或人員吸菸等遺留火種引起火災。 6、在施建築內違規設置庫房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調配油漆、稀料等行爲。 7、員工宿舍使用「小太陽」、電暖氣、電磁爐等電器設備取暖、作飯以及烘乾衣物;手機、充電寶等電器產品無人看管充電或放置在被褥上充電;未使用安全電壓,電氣線路未穿管保護。 8、違規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並做爲員工宿舍或休息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