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做中常常在剛開始寫代碼的時候,寫下類與方法的註釋,時間久了,CR多了,也不可能一直去修改註釋了。加班都累成dog。註釋纔不改呢,就是這麼任性,哈哈。翻譯
項目久了,註釋會欺騙閱讀者,本人被騙過,也騙過別人。開發
註釋只是一種代碼的補充,若是方法,類,變量命名好的話,通常不須要註釋,它並不能美化代碼,醜陋的代碼通過N次CR以後,除了開發者無人能懂,註釋就變成了毒藥。文檔
通常下列註釋仍是能夠的:變量
法律信息:只要有可能,就指向一份標準許可或其餘外部文檔,而不是把全部條款放到註釋中map
提供信息的註釋:好比某個抽象方法的返回值,某個map參數中的鍵值方法
對意圖的解釋:就是爲何要這麼作,對下面的代碼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命名
闡釋:把某種難明的參數或返回值,翻譯爲可讀的形式項目
警示的註釋註釋
公共的API,這個我以爲必定要有。開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