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網站愈來愈重視用戶體驗,網站必須即時反應,前端技術愈來愈重要了,之前咱們都用javascript,後來出現了不少js的框架,調用起來也很方便,可是隨着網頁上加載的數據愈來愈多,使用jquery的時候就要注意了,有些方法看似方便,可是效果卻不好勁。javascript
咱們製做的一個網站頁面,一共顯示了三千多條數據,用戶選擇相應的篩選條件,經過jquery來控制這三千多條數據中個,哪些顯示,哪些隱藏。php
由於我是作php後臺的,雖然用的jquery不少,可是也不是很擅長,寫完以後,發現頁面的反饋特別卡頓,查了不少資料,也問了一下擅長前端的人,改造以後,效果比以前好了不少。css
注意事項:html
1.each的使用
由於要循環遍歷這三千多個元素,因此使用了each,調試以後發現,each真的很慢,改用for循環
改造前前端
$(".data").each(function(){ console.log($(this)); });
改造後java
var data = $(".data"); for(i=0;i<data.length;i++){ console.log(data[i]); }
javascript原生循環方法for和while,要比jQuery的.each()方法快,應該優先使用原生方法。jquery
2.用對選擇器瀏覽器
在jQuery中,你能夠用多種選擇器,選擇同一個網頁元素。每種選擇器的性能是不同的,你應該瞭解它們的性能差別。緩存
(1)最快的選擇器:id選擇器和元素標籤選擇器app
舉例來講,下面的語句性能最佳:
$('#id') $('form') $('input')
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jQuery內部會自動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好比getElementById()),因此它們的執行速度快。
(2)較慢的選擇器:class選擇器
$(‘.className')的性能,取決於不一樣的瀏覽器。
Firefox、Safari、Chrome、Opera瀏覽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因此速度並不慢。可是,IE5-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因此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至關慢。
(3)最慢的選擇器:僞類選擇器和屬性選擇器
先來看例子。找出網頁中全部的隱藏元素,就要用到僞類選擇器:
$(':hidden')
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
$('[attribute=value]')
這兩種語句是最慢的,由於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可是,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增長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所以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升。
最後是不一樣選擇器的性能比較圖。
3.show()和hide()的使用
當頁面上的元素不是不少時,用show和hide看不出什麼問題,元素一多,就不行了
咱們能夠修改css,這樣會更快
改造前
$('#temp1').show(); $('#temp2').hide();
改造後
$('#temp1').css('display','block'); $('#temp2').css('display','none');
4.跳出循環和終止程序
遍歷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多層循環,因此咱們條件足夠了,就退出循環或者終止程序,要否則會浪費不少時間,也增長了js的負擔
(1)break會使運行的程序馬上退出包含在最內層的循環或者退出一個switch語句。
(2)continue語句和break語句類似。所不一樣的是,它不是退出一個循環,而是開始循環的一次新迭代。
continue語句只能用在while語句、do/while語句、for語句、或者for/in語句的循環體內,在其它地方使用都會引發錯誤!
(3)return語句就是用於指定函數返回的值。return語句只能出如今函數體內,出如今代碼中的其餘任何地方都會形成語法錯誤!
當執行return語句時,即便函數主體中還有其餘語句,函數執行也會中止!
補充:下面的注意事項雖然沒有用到,可是仍是放上來吧
使用最新版本的jQuery
jQuery的版本更新很快,你應該老是使用最新的版本。由於新版本會改進性能,還有不少新功能。
下面就來看看,不一樣版本的jQuery性能差別有多大。這裏是三條最多見的jQuery選擇語句:
$('.elem') $('.elem', context) context.find('.elem')
咱們用1.4.二、1.4.四、1.6.2三個版本的jQuery測試,看看瀏覽器在1秒內可以執行多少次。結果以下:
能夠看到,1.6.2版本的運行次數,遠遠超過兩個老版本。尤爲是第一條語句,性能有數倍的提升。
其餘語句的測試,好比.attr(「value」)和.val(),也是新版本的jQuery表現好於老版本。
理解子元素和父元素的關係
下面六個選擇器,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你知道哪一個速度最快,哪一個速度最慢嗎?
$('.child', $parent) $parent.find('.child') $parent.children('.child') $('#parent > .child') $('#parent .child') $('.child', $('#parent'))
咱們一句句來看。
(1) $('.child', $parent)
這條語句的意思是,給定一個DOM對象,而後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這會致使必定的性能損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2) $parent.find('.child')
這條是最快的語句。.find()方法會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因此速度較快。
(3) $parent.children('.child')
這條語句在jQuery內部,會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個個遍歷節點。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
(4) $('#parent > .child')
jQuery內部使用Sizzle引擎,處理各類選擇器。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因此這條語句是先選.child,而後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parent,這致使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
(5) $('#parent .child')
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一樣的狀況。可是,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這一條能夠於選擇多級子元素,因此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6) $('.child', $('#parent'))
jQuery內部會將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因此,最佳選擇是$parent.find('.child')。並且,因爲$parent每每在前面的操做已經生成,jQuery會進行緩存,因此進一步加快了執行速度。
具體的例子和比較結果,請看這裏。
不要過分使用jQuery
jQuery速度再快,也沒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因此有原生方法可使用的場合,儘可能避免使用jQuery。
請看下面的例子,爲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attr('id')); });
這段代碼的意思是,點擊a元素後,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爲了獲取這個屬性,必須連續兩次調用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實上,這種處理徹底沒必要要。更正確的寫法是,直接採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調用this.id: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 });
根據測試,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作好緩存
選中某一個網頁元素,是開銷很大的步驟。因此,使用選擇器的次數應該越少越好,而且儘量緩存選中的結果,便於之後反覆使用。
好比,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
jQuery('#top').find('p.classA'); jQuery('#top').find('p.classB');
更好的寫法是:
var cached = jQuery('#top'); cached.find('p.classA'); cached.find('p.classB');
根據測試,緩存比不緩存,快了2-3倍。
使用鏈式寫法
jQuery的一大特色,就是容許使用鏈式寫法。
$('div').find('h3').eq(2).html('Hello');
採用鏈式寫法時,jQuery自動緩存每一步的結果,所以比非鏈式寫法要快。根據測試,鏈式寫法比(不使用緩存的)非鏈式寫法,大約快了25%。
事件的委託處理(Event Delegation)
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採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說,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冒泡」,成爲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這一點,能夠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好比,有一個表格(table元素),裏面有100個格子(td元素),如今要求在每一個格子上面綁定一個點擊事件(click),請問是否須要將下面的命令執行100次?
$(「td」).bind(「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回答是不須要,咱們只要把這個事件綁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能夠了,由於td元素髮生點擊事件以後,這個事件會」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從而被監聽到。
所以,這個事件只須要在父元素綁定1次便可,而不須要在子元素上綁定100次,從而大大提升性能。這就叫事件的」委託處理」,也就是子元素」委託」父元素處理這個事件。
具體的寫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採用.delegate()方法:
$(「table」).delegate(「td」, 「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第二種是採用.live()方法:
$(「table」).each(function(){ $(「td」, this).live(「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
這兩種寫法基本等價。惟一的區別在於,.delegate()是當事件冒泡到指定的父元素時觸發,.live()則是當事件冒泡到文檔的根元素後觸發,所以.delegate()比.live()稍快一點。此外,這兩種方法相比傳統的.bind()方法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對動態插入的元素也有效,.bind()只對已經存在的DOM元素有效,對動態插入的元素無效。
根據測試,委託處理比不委託處理,快了幾十倍。在委託處理的狀況下,.delegate()又比.live()大約快26%。
少改動DOM結構
(1)改動DOM結構開銷很大,所以不要頻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這樣的方法。
若是要插入多個元素,就先把它們合併,而後再一次性插入。根據測試,合併插入比不合並插入,快了將近10倍。
(2)若是你要對一個DOM元素進行大量處理,應該先用.detach()方法,把這個元素從DOM中取出來,處理完畢之後,再從新插回文檔。根據測試,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時,快了60%。
(3)若是你要在DOM元素上儲存數據,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var elem = $(‘#elem'); elem.data(key,value);
而要寫成:
var elem = $(‘#elem'); $.data(elem,key,value);
根據測試,後一種寫法要比前一種寫法,快了將近10倍。由於elem.data()方法是定義在jQuery函數的prototype對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義jQuery函數上面的,調用的時候不從複雜的jQuery對象上調用,因此速度快得多。(此處能夠參閱下面第10點。)
儘可能少生成jQuery對象
每當你使用一次選擇器(好比$(‘#id')),就會生成一個jQuery對象。jQuery對象是一個很龐大的對象,帶有不少屬性和方法,會佔用很多資源。因此,儘可能少生成jQuery對象。
舉例來講,許多jQuery方法都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供jQuery對象使用的版本,另外一個是供jQuery函數使用的版本。下面兩個例子,都是取出一個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你既可使用針對jQuery對象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也可使用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因爲後一種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不經過jQuery對象操做,因此相對開銷較小,速度比較快。
9.多個if else循環 改爲 switch
10.全局變量有點多,容易混,能夠搞個對象,把每一個功能都寫成一個單獨的對象,邏輯代碼都是對象中的方法
11.把功能類似的js代碼單獨搞成一個方法,能夠用工廠模式那種,傳參數調用本身的流水線做業
12.獲取父節點的方法以前寫的有點傻,$('div').parent().parent().parent()這種多層查找,改爲$('div').parents()
參考文章:http://www.jb51.net/article/43198.htm同時也感謝給予我幫助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