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意思與函數差很少,函數 自已聲明後,要自已調用纔會 運行此函數。 事件 則不同,你聲明瞭事件,事件裏的代碼,會 在此事件觸發時調用。(就不用自已調用了,) 首先,你要理解面向對象的編程。 什麼是面向對象編程? 答:把要實現的功能進行分類,把同類的功能規爲一類,把這一類功能集合當作一個獨立的一類東西(一類東西)。 ----就是語言中的:類 建造幾個這類東西,-----就是語言中的:對象。 對象,是一個獨立的物體,獨立的物體的內部功能是不能給人家看的。(對象的 封裝性) 好比: 一我的 ,他何時要學習,這個是他自已決定的(意思是對象的 內部功能)。 可是我想 :"在他想要學習前,通知我一下(我好去鋪導他)";這就是事件了。 就是說:"在他想要學習前,他觸發一個方法。";這個方法內容是:「通知我一下」; 因此。事件,是對象內部自已來決定何時應該調用的方法。 「從文字的字面意思也是很好理解的: 事--指的是要作的事,在這裏指的是方法。 件--指的是條件,就是執行這個方法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