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x=1;
int[] y =new int[10];
m(x,y);
System.out.println("x is "+ x);
System.out.println("y[0] is "+ y[0]);
}
public static void m(int number , int[] numbers) {
number=1001;
numbers[0]=5555;
}
結果
x is 1
y[0] is 5555
爲何x值未變y[0]變
Java 編程語言只有值傳遞參數。java
Java參數,不論是原始類型仍是引用類型,傳遞的都是副本(有另一種說法是傳值,可是說傳副本更好理解吧,傳值一般是相對傳址而言)。程序員
若是參數類型是原始類型,那麼傳過來的就是這個參數的一個副本,也就是這個原始參數的值,這個跟以前所談的傳值是同樣的。若是在函數中改變了副本的 值不會改變原始的值.編程
若是參數類型是引用類型,那麼傳過來的就是這個引用參數的副本,這個副本存放的是參數的地址。若是在函數中沒有改變這個副本的地址,而是改變了地址中的 值,那麼在函數內的改變會影響到傳入的參數。若是在函數中改變了副本的地址,如new一個,那麼副本就指向了一個新的地址,此時傳入的參數仍是指向原來的 地址,因此不會改變參數的值。數組
如今你的問題就明確了.
編程語言
咱們從內存角度來講明一下函數
定義x的時候.
spa
變量x-->[存放值0]指針
執行m(x,y)的時候;變量x將值0複製一份,並用number來指向code
變量number-->[存放複製的值0]orm
這時再對number改變值爲1.
number-->[存放值1];
此時,你會發現,該值number 跟 x是完徹底全沒有任何關係了.因此,你就能夠理解爲x爲何沒有改變.
下面說數組.
定義y的時候.由於y是對象,因此y實際上是一個地址指向真實的數組位置
變量y-->[存放數組地址Y]
執行m(x,y)的時候;變量y將值數組地址Y複製一份,並用numbers來指向
變量numbers-->[複製的存放數組地址Y]
此時,你會發現,該值numbers 跟 y實際上是指向的同一個地址.也就是同一個對象.因此,你會發現賦值成功了
其實,加入,你嘗試下這段代碼,你會發現更有趣的事情.
public static void m(int number , int[] numbers) { number=1001; numbers = new int[10]; numbers[0]=5555; }
在這裏.numbers就賦值失敗了.想想爲何?
很簡單.
定義y的時候.由於y是對象,因此y實際上是一個地址指向真實的數組位置
變量y-->[存放數組地址Y]
執行m(x,y)的時候;變量y將數組地址Y複製一份,並用numbers來指向
變量numbers-->[複製的存放數組地址Y]
執行new int[10] 並賦值地址給numbers的引用.
變量numbers-->[new出來的數組的新地址]
這時候你就發現.numbers的地址引用,和y的引用地址不一樣了.也就是說和變量number的效果是同樣的了.故而賦值失敗了.
其實對於java來講,有人會很困惑,對象到底是以什麼形式存儲的.以前的那個問題,究竟何時傳遞的是值,何時傳遞的是引用地址值.
i.一種是基本類型(primitive types), 共有8種,即int, short, long, byte, float, double, boolean, char(注意,並無string的基本類型)。這種類型的定義是經過諸如int a = 3; long b = 255L;的形式來定義的,稱爲自動變量。值得注意的是,自動變量存的是字面值,不是類的實例,即不是類的引用,這裏並無類的存在。如int a = 3; 這裏的a是一個指向int類型的引用,指向3這個字面值。這些字面值的數據,因爲大小可知,生存期可知(這些字面值固定定義在某個程序塊裏面,程序塊退出後,字段值就消失了),出於追求速度的緣由,就存在於棧中。(比較特殊的是String也會存放在棧中.)
ii.另外一種是包裝類數據,如Integer, String, Double等將相應的基本數據類型包裝起來的類。這些類數據所有存在於堆中,Java用new()語句來顯示地告訴編譯器,在運行時才根據須要動態建立,所以比較靈活,但缺點是要佔用更多的時間。
iii.String是一個特殊的包裝類數據。便可以用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的形式來建立,也能夠用String str = "abc";的形式來建立(做爲對比,在JDK 5.0以前,你從未見過Integer i = 3;的表達式,由於類與字面值是不能通用的,除了String。而在JDK 5.0中,這種表達式是能夠的!由於編譯器在後臺進行Integer i = new Integer(3)的轉換)。前者是規範的類的建立過程,即在Java中,一切都是對象,而對象是類的實例,所有經過new()的形式來建立。Java 中的有些類,如DateFormat類,能夠經過該類的getInstance()方法來返回一個新建立的類,彷佛違反了此原則。其實否則。該類運用了單例模式來返回類的實例,只不過這個實例是在該類內部經過new()來建立的,而getInstance()向外部隱藏了此細節。那爲何在String str = "abc";中,並無經過new()來建立實例,是否是違反了上述原則?其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