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 我們還有隱私嗎?

隨着數字信息技術的不斷髮展,「網絡匿名」有可能會變成「數學上不可能」的事。 1995年,歐盟出臺的隱私法例將「個人資料」定義爲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一個人的信息。很顯然,當時立法者考慮的是那些帶有身份標識號的文件資料之類的東西,這些標識號就好像人的姓名,而立法者們希望它們可以得到保護。 如今,「個人資料」這一定義所包含的內容已經遠遠超出當年那些立法官員的想象,甚至可以輕易地超過18年前他們通過這項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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