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第二天覆習 1.常量: 只有基本數據類型和String類型纔有常量 2.變量: 變量時存儲數據的基本單元,變量說明的地方有兩處 1)方法內(局部變量) 2)類定義內 3.變量初始值 4.運算符 1)一元運算符:操作數爲1個,例如++ 2)二元運算符:操作數爲2個,/ 3)三個運算符:操作數爲3個,例如:條件運算符?語句1 : 語句2(語句1或2都要返回相同的類型,且不能是void) 4)擴展運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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