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最佳實踐

轉自:阮一峯 日期: 2011年8月 4日http://www.ruanyifeng.com/blo...javascript

上週,我整理了《jQuery設計思想》。html

那篇文章是一篇入門教程,從設計思想的角度,講解"怎麼使用jQuery"。今天的文章則是更進一步,講解"如何用好jQuery"。java

我主要參考了Addy Osmani的PPT《提升jQuery性能的訣竅》(jQuery Proven Performance Tips And Tricks)。他是jQuery開發團隊的成員,具備必定的權威性,提出的結論都有測試數據支持,很是有價值。

1. 使用最新版本的jQuery
jQuery的版本更新很快,你應該老是使用最新的版本。由於新版本會改進性能,還有不少新功能。
下面就來看看,不一樣版本的jQuery性能差別有多大。這裏是三條最多見的jQuery選擇語句:jquery

$('.elem')
  $('.elem', context)
  context.find('.elem')
  

咱們用1.4.二、1.4.四、1.6.2三個版本的jQuery測試,看看瀏覽器在1秒內可以執行多少次。結果以下:編程

bg2011080301.png

能夠看到,1.6.2版本的運行次數,遠遠超過兩個老版本。尤爲是第一條語句,性能有數倍的提升。
其餘語句的測試,好比.attr("value")和.val(),也是新版本的jQuery表現好於老版本。promise

2. 用對選擇器
在jQuery中,你能夠用多種選擇器,選擇同一個網頁元素。每種選擇器的性能是不同的,你應該瞭解它們的性能差別。
(1)最快的選擇器:id選擇器和元素標籤選擇器
舉例來講,下面的語句性能最佳:
  瀏覽器

$('#id')
  $('form')
  $('input')

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jQuery內部會自動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好比getElementById()),因此它們的執行速度快。緩存

(2)較慢的選擇器:class選擇器
$('.className')的性能,取決於不一樣的瀏覽器。
Firefox、Safari、Chrome、Opera瀏覽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因此速度並不慢。可是,IE5-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因此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至關慢。app

(3)最慢的選擇器:僞類選擇器和屬性選擇器
先來看例子。找出網頁中全部的隱藏元素,就要用到僞類選擇器:async

 $(':hidden')

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

 $('[attribute=value]')

這兩種語句是最慢的,由於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可是,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增長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所以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升。
最後是不一樣選擇器的性能比較圖。

bg2011080302.png

能夠看到,ID選擇器遙遙領先,而後是標籤選擇器,第三是Class選擇器,其餘選擇器都很是慢。

3. 理解子元素和父元素的關係
下面六個選擇器,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你知道哪一個速度最快,哪一個速度最慢嗎?

$('.child', $parent)
  $parent.find('.child')
  $parent.children('.child')
  $('#parent > .child')
  $('#parent .child')
  $('.child', $('#parent'))
  

咱們一句句來看。
  
(1) $('.child', $parent)
這條語句的意思是,給定一個DOM對象,而後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這會致使必定的性能損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2) $parent.find('.child')
這條是最快的語句。.find()方法會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因此速度較快。
 
(3) $parent.children('.child')
這條語句在jQuery內部,會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個個遍歷節點。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

(4) $('#parent > .child')
jQuery內部使用Sizzle引擎,處理各類選擇器。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因此這條語句是先選.child,而後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parent,這致使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

(5) $('#parent .child')
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一樣的狀況。可是,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這一條能夠於選擇多級子元素,因此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6) $('.child', $('#parent'))
jQuery內部會將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因此,最佳選擇是$parent.find('.child')。並且,因爲$parent每每在前面的操做已經生成,jQuery會進行緩存,因此進一步加快了執行速度。

4. 不要過分使用jQuery
jQuery速度再快,也沒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因此有原生方法可使用的場合,儘可能避免使用jQuery。
以最簡單的選擇器爲例,document.getElementById("foo")要比$("#foo")快10多倍。
再來看一個例子,爲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attr('id'));
  });

這段代碼的意思是,點擊a元素後,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爲了獲取這個屬性,必須連續兩次調用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實上,這種處理徹底沒必要要。更正確的寫法是,直接採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調用this.id: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
  });

根據測試,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5. 作好緩存
選中某一個網頁元素,是開銷很大的步驟。因此,使用選擇器的次數應該越少越好,而且儘量緩存選中的結果,便於之後反覆使用。
好比,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

  jQuery('#top').find('p.classA');
  jQuery('#top').find('p.classB');

更好的寫法是:

var cached = jQuery('#top');
  cached.find('p.classA');
  cached.find('p.classB');
  

根據測試,緩存比不緩存,快了2-3倍。

6. 使用鏈式寫法
jQuery的一大特色,就是容許使用鏈式寫法。

 $('div').find('h3').eq(2).html('Hello');

採用鏈式寫法時,jQuery自動緩存每一步的結果,所以比非鏈式寫法要快。根據測試,鏈式寫法比(不使用緩存的)非鏈式寫法,大約快了25%。

7. 事件的委託處理(Event Delegation)
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採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說,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冒泡",成爲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這一點,能夠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好比,有一個表格(table元素),裏面有100個格子(td元素),如今要求在每一個格子上面綁定一個點擊事件(click),請問是否須要將下面的命令執行100次?

 $("td").on("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回答是不須要,咱們只要把這個事件綁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能夠了,由於td元素髮生點擊事件以後,這個事件會"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從而被監聽到。
所以,這個事件只須要在父元素綁定1次便可,而不須要在子元素上綁定100次,從而大大提升性能。這就叫事件的"委託處理",也就是子元素"委託"父元素處理這個事件。

$("table").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更好的寫法,則是把事件綁定在document對象上面。

  
     $(document).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若是要取消事件的綁定,就使用off()方法。

  $(document).off("click", "td");

8. 少改動DOM結構
(1)改動DOM結構開銷很大,所以不要頻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這樣的方法。
若是要插入多個元素,就先把它們合併,而後再一次性插入。根據測試,合併插入比不合並插入,快了將近10倍。

(2)若是你要對一個DOM元素進行大量處理,應該先用.detach()方法,把這個元素從DOM中取出來,處理完畢之後,再從新插回文檔。根據測試,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時,快了60%。

(3)若是你要在DOM元素上儲存數據,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var elem = $('#elem');
  elem.data(key,value);

而要寫成

var elem = $('#elem');
 $.data(elem[0],key,value);

根據測試,後一種寫法要比前一種寫法,快了將近10倍。由於elem.data()方法是定義在jQuery函數的prototype對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義jQuery函數上面的,調用的時候不從複雜的jQuery對象上調用,因此速度快得多。(此處能夠參閱下面第10點。)

(4)插入html代碼的時候,瀏覽器原生的innterHTML()方法比jQuery對象的html()更快。

9. 正確處理循環
循環老是一種比較耗時的操做,若是可使用複雜的選擇器直接選中元素,就不要使用循環,去一個個辨認元素。
javascript原生循環方法for和while,要比jQuery的.each()方法快,應該優先使用原生方法。

10. 儘可能少生成jQuery對象
每當你使用一次選擇器(好比$('#id')),就會生成一個jQuery對象。jQuery對象是一個很龐大的對象,帶有不少屬性和方法,會佔用很多資源。因此,儘可能少生成jQuery對象。
舉例來講,許多jQuery方法都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供jQuery對象使用的版本,另外一個是供jQuery函數使用的版本。下面兩個例子,都是取出一個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
你既可使用針對jQuery對象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也可使用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因爲後一種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不經過jQuery對象操做,因此相對開銷較小,速度比較快。

11. 選擇做用域鏈最短的方法  
嚴格地說,這一條原則對全部Javascript編程都適用,而不只僅針對jQuery。
咱們知道,Javascript的變量採用鏈式做用域。讀取變量的時候,先在當前做用域尋找該變量,若是找不到,就前往上一層的做用域尋找該變量。這樣的設計,使得讀取局部變量比讀取全局變量快得多。
請看下面兩段代碼,第一段代碼是讀取全局變量:

 var a = 0;
  function x(){
    a += 1;
    }

     
第二段代碼是讀取局部變量:

 function y(){
    var a = 0;
    a += 1;
  }

第二段代碼讀取變量a的時候,不用前往上一層做用域,因此要比第一段代碼快五六倍。
同理,在調用對象方法的時候,closure模式要比prototype模式更快。

prototype模式:

var X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X.prototype.get_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closure模式:

 var Y = function(name) {
    var y = { name: name };

    return { 'get_name': function() { return y.name; } };
  };

一樣是get_name()方法,closure模式更快。

12. 使用Pub/Sub模式管理事件
當發生某個事件後,若是要連續執行多個操做,最好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function doSomthing{
    doSomethingElse();
    doOneMoreThing();
  }
  

而要改用事件觸發的形式:

  
  function doSomething{
    $.trigger("DO_SOMETHING_DONE");
  }
  $(document).on("DO_SOMETHING_DONE",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
  );

還能夠考慮使用deferred對象。

  function doSomething(){
    var dfd = new $.Deferred();
    //Do something async, then... 
    //dfd.resolve();
    return dfd.promise();
  }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when(doSomething()).then(//The next thing);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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