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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讀者在公衆號給我發消息,問我如何看待阿里被立案調查這件事?app
我看這件事在知乎上也上熱榜了,被討論的熱火朝天。大數據
你們是各類猜想,各類陰謀論都快說出來了。ui
其實,問我怎麼看?個人見解很簡單:國家正常的反壟斷立案調查。並不是故意針對馬老師和阿里巴巴的,畢竟同一天上熱搜的還有蔣凡總裁被杭州認定爲高層次人才這件事嘛。url
固然,我光說正常看待無論用,昨天晚上一晚上之間,截至收盤,阿里巴巴跌 13.37%,市值一晚上蒸發超 900 億美圓。其中,最低跌超 17%,近 1300 億美圓。spa
此次阿里巴巴被反壟斷調查是由於「二選一」,什麼是「二選一」呢?.net
所謂「二選一」,就是「天貓 / 京東二選一」。具體一點說,是阿里巴巴要求在天貓商城開設店鋪的服飾、家居等衆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商城參加 61八、雙 11 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臺開設店鋪進行經營行爲。code
這就是典型的巨頭公司壟斷行爲的霸王條款。因此,此次以「二選一」調查爲切入點,只是針對互聯網巨頭反壟斷強監管開始的一個正式開始的信號。
這種行爲在互聯網巨頭中很是廣泛,好比:某些外賣平臺之間商家的入駐也是這樣的。
此次調查給全部的國內互聯網巨頭提一個醒。看看歐洲和美國,對谷歌,蘋果,微軟,FaceBook 等大型互聯網公司,哪年的反壟斷調查不是罰款幾十億美圓啊,國外的互聯網公司每天面臨着反壟斷調查。
這也就是我爲何說正常看待的緣由。這並非國家特別針對阿里,其實針對的是全部的互聯網巨頭公司。還記得 11 月份,國家出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嗎?
當時我寫了一篇文章《中國互聯網反壟斷強監管的時代到來了》,並且隨着咱們國家這 20 多年對互聯網公司的放縱發展,其規模也已經發展到不得不被監管的地步了。咱們國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爲了追趕美國互聯網的發展,對中國的互聯網巨頭都是保持寬鬆的政策,通常都是先放縱,讓其自由發展,而後制定制度,最終再監管的策略。
隨着巨頭的野蠻生長,監管這個最後一步也就是必然的一步。
具體分析,就看我這篇舊文重發吧。
《中國互聯網反壟斷強監管的時代到來了》,當時這篇文章沒幾我的看,正文以下:
11 月 12 號,國內互聯網公司股價一度下跌,緣由很簡單,就是由於國家出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從 2008 年國內《反壟斷法》正式實施到 2020 年《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或許正在標誌着國內互聯網正式進入反壟斷的強監管時代。
這兩天國內互聯網平臺的股價狀況:騰訊合計 - 11.49%,阿里 - 11.14%,美團 - 19.15%,京東 - 17.17%,拼多多 - 9.99%,小米 - 12.13%。恆生科技指數重挫超 6%,昨天跌幅是 5%,堪稱是局部股災了。
其實從 2008 年《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到 2020 年,這 12 年間,幾乎不多有對互聯網公司的壟斷調查。據我可以查到的數據,據統計,到 2018 年,10 年來,依法打擊壟斷行爲,查結壟斷協議案 163 件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 54 件,累計罰款金額超過 110 億元人民幣,查結濫用行政 - 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 183 件,震懾了違法者,淨化了市場環境;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 2283 件,查處未依法申報案件 22 件,有效預防市場壟斷,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而主要針對的領域都是和民生相關的教育,醫療,公共事業和通訊等領域,對互聯網領域能夠說是寬鬆的政策,監管部門對於互聯網行業的態度是 「包容審慎」。
那爲何國家開始對互聯網行業進行嚴格監管了呢?
其實,這在國際上是很常見的事情,好比谷歌,FaceBook,亞馬遜,蘋果,微軟這樣的大公司,哪一個沒有面臨過反壟斷的調查呢?國內以前,之因此放鬆對互聯網行業的監管是爲了讓國內的互聯網行業快速的發展,爲互聯網行業和互聯網公司的發展提供有利的環境。
可是,就目前來說,單純的從互聯網公司的角度來說,不是科技公司的角度。國內互聯網的發展並不比美國差,因此既然追遇上了,那麼監管也應該到位了,不能一味的放縱了。
其實更重要的是:隨着互聯網人口紅利逐漸消失,市場陷入存量發展時代。
我感受重點是咱們國內互聯網公司進入了存量發展的時代。由於國內網民也就是 12 億左右,而國內各個互聯網平臺用戶的月活都達到了七八億,微信也達到了 11 億,其實人數增加的紅利已經沒有了,再漲也漲不到哪裏去了。
進入存量時代,人口紅利消失,互聯網公司要想掙錢,就有可能利用壟斷地位提價獲取利潤。
典型的表明就是:殺熟的行爲,利用大數據殺熟。
互聯網的這些平臺型的公司擁有大量的用戶數據,特別容易利用大數據的壟斷地位進行一些別的操做。
因此,監管就要到來了。
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日前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國際科技與創新論壇首屆大會開幕式上說:「互聯網科技巨頭掌控大量數據和市場份額,造成壟斷抑制公平競爭」。
其實,我感受國家增強監管對咱們廣大用戶來說是好的,由於可使數字經濟從資源競爭從新回到服務、效率和創新競爭。
而咱們國家對於互聯網發展的態度和一向行爲都是先放縱其發展,而後再出臺政策進行監管,畢竟若是先監管就會遏制其創新,因此,國家對互聯網行業仍是很包容的,是先容許是自由發展,估計互聯網行業的創新,後出臺政策。
在移動互聯網已經進入下半場的時間段內,開始進行監管,這火候掌握的正好。
之後,互聯網行業或許就會進行國家反壟斷的強監管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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