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好消息!法制日報:投資數字貨幣不違法

近日,法制日報發文稱:相關投資數字貨幣,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法無禁止即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既然進行數字資產的投資和交易並不違法,投資人與數字資產投資服務平臺之間的合同就應該有效。投資者忽視投資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就不能指望由司法來埋單,因爲司法保護的範圍有限度、有原則。   區塊鏈也是數字另類資產的新大陸,其數字空間的無限可擴展性、比特結構的無限可複製性、虛擬世界的多維可塑造性可能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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