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五,就是昨天,部門走了3我的。他們是「被離職」的,從被通知到走人,只過了一週左右。一開始經理和他們談的時候,說有沒有賠償不能肯定,而後到週四左右,上面的人多是等急了,才說年終獎和「N+1」二選一(™誰會選年終獎啊,今年年終獎有沒有1都不知道)。因此他們三我的都答應了,光速走人了。
其實他們真的幸運,他們原本也打算年後辭職了。看咱們部門頹喪的樣子,估計年後就爆炸了。週三的時候,經理也問個人想法;他說有人"被離職了",我就問賠償怎樣,可是他回答賠償可能沒有什麼的,反正就支支吾吾;而後說3月的提薪名額能夠優先給我,但能加多少不肯定(其實上一年我就上過一次這樣的當了,當時也是3月也主動找我說給我加,結果™的徹底沒戲,說資源不足!),我當時可能直接上頭了,說3月我就走人了;...;最後經理和我說不要暴露走的想法,否則年終獎可能會被搞;到週五的時候我再問他能不能也把我給「優化」了,結果又是「條件不符合,沒有名額」。佛了。
我如今把年假所有提上去了,過完年回去立刻提辭職了。來如今的公司兩年了,待遇雞兒沒漲,真的玩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