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學習篇7——變量、方法和類的補充

關於類和對象: 在一個文檔文檔中定義多個類的時候    只能類名和文檔名相同的類纔可以被public 修飾 類:是抽象的概念集合,表示的是一個共性的產物,類之中定義的是屬性和行爲(方法);  對象:對象是一種個性的表示,表示一個獨立的個體,每個對象擁有自己獨立的屬性,依靠屬性來區分不同對象。 關於成員變量與局部變量: 成員變量  存放於堆中  作用域:當前類中   有默認初始值爲0,故可以不用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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