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可落戶公共集體戶的人員條件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完善公共集體戶管理的通知》(如下簡稱《通知》)印發。該《通知》明確,廣州七類人員可選擇在公共集體戶落戶。 web 七類人員可落戶公共集體戶svg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公共集體戶的服務對象,即凡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含出生登記)或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及直系親屬能夠投靠的人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選擇在公共集體戶落戶。這七類人員包括:符合引進人才入戶、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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