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事件民事起訴書

  民事起訴書 原告 陳皓 被告 第一被告:清華大學出版社 第二被告:新華書店總店 被三被告:北京中關村圖書大廈有限公司 第四被告:李玉波  第五被告:王立峯    案由:著做權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中止侵權; 二、判令第1、4、五被告連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人民幣93905元整; 三、判令第1、4、五被告連帶承擔承擔原告精神損害賠償5000元整; 四、判令第1、2、三被告銷燬未發行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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