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獲7枚offer,入職阿里平臺事業部】橫掃阿里、美團、京東、之後,我寫下了這篇面經!

自身情況 跳槽之前,樓主在一個小型互聯網公司,主要是做互聯網彩票。 其中做過面向用戶的 APP,也有o2o模式的,也有b2b模式的的項目,用的技術比較雜,沒有指定的規範,只要能完成任務就可以,技術挑戰也不是很大。 然後我只能把我所做的東西做好,推動一些新技術更是難上加難,主要都是業務爲主,對於高併發、高可用等技術 方案猶如天上月亮一樣,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然而去年10月,國家發佈 新的法律條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