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之--靜態代理及動態代理模式

原文鏈接:http://www.studyshare.cn/blog/details/1181/0 一、概念 代理模式:爲其他對象提供一種代理類用以控制對這個對象的訪問。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對象不適合或者不能直接引用另一個對象,而代理對象可以在客戶端和目標對象之間起到中介的作用,代理模式屬於23中設計模式中的結構型設計模式。代理模式可分爲靜態代理和動態代理。 代理結構如下圖: 例如:客戶(客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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