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的理解(二)

由前一篇文章,我們已經初步知道了JAVA中對象的概念。接下來,再補充幾點關於類和對象的概念理解。分別是構造方法、方法重載以及this關鍵字 一、構造方法。   定義構造方法的格式:     訪問修飾符 構造方法名(數據類型 參數名){      }    注意點:1.構造方法名必須要和類名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寫;2.構造方法不能定義返回值類型;3.JAVA會給類提供一個五參數的構造方法,如果你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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