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帥與大公司之續二 真實案例

自從發了上篇文章之後,看到不少網友評論,不少人產生共鳴表示贊同,也有人以爲並不一樣意, 不要緊,在開始續篇三以前,先分享一些真實案例,也許對理解文章的主題能有幫助。 其一:曾經面試一個軟件開發人員, 本身講:我想作大項目,不太喜歡作小項目,體現不了個人價值。 問:什麼樣的大項目呢? 答曰:怎麼也得上百萬的那種項目吧。 然而,當問到技術問題,group by 和 order by 的區別是什麼,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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