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者:James Somers
原文連接:Speed matters: Why working quickly is more important than it seems網絡
效率高的明顯好處是——單位時間內,能完成更多工做。但這只是冰山一角,假如工做速度快,你就會傾向於低估作事的成本,所以樂於完成更多工做。編輯器
舉個例子,假設你每寫一篇博客都要花六個月。當週六你宅在家裏無所事事時,可能也不會想開始寫博客,由於以爲這件事作起來太漫長。學習
更糟的是,由於寫博客的進度慢,就更不肯堅持。由於學習一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一次又一次重複,而這件事情時間週期太長了。網站
這也就是todo list一般完成這麼慢的緣由:咱們會對其產生莫名的討厭感。若是一直往裏面添加拖着不作的事情,總有一天,todo list會被棄用。ui
我發現若是及時回覆別人的郵件,他們就樂於發給我更多郵件。發送者老是渴望獲得回覆,這種渴望驅使他們寫郵件。換句話說,是速度帶來了更多郵件,由於他們心中對這種信息交換的成本低估了。他們知道本身所作的事,會獲得迴應,因此更願意去作。.net
如今網絡發達了,公認的一件事就是網站響應速度低會流失用戶。反應遲鈍的網頁就像崩潰了同樣,它會使用戶受挫。或許就是由於,用戶的行爲沒能即時獲得回報。blog
Google速度遠近聞名。由於他們知道,若是搜索響應快,你就會搜索更多。緣由就是,它會鼓勵你嘗試搜索,很快獲得反饋,而後你會再去嘗試。當你有了一個想法的時,搜索不會讓你失去這個靈感,你會認爲去Google一把的成本近乎於0,它就像你思惟的一部分那樣。進程
職場中也有一樣的道理,作事快的員工會被分配更多工做。道理很簡單,人們都有懶惰心理,你們都想保護本身的卡路里。將工做分配給慢傢伙去作,光是想一想就以爲厭倦。當你要分給這種人活幹,在腦子裏就會浮現出進程被耽誤好幾天的情形,會不自覺地看見這些人拖延工做的樣子。光是想一想就讓人精疲力盡了。但作事快的人就不同,他們的時間看起來「很便宜」,你讓他們作些事情的時候,就知道他們很快會作完,立刻就能夠再分給他們別的事情作。因此你就會更傾向於分給他們更多任務。很諷刺不是嗎?公司裏最有價值的員工,卻由於作事比較快,要幹最多的活。圖片
總結一下,規則就是:速度快的系統由於吃得快,因此被喂的就更多。速度慢的系統會餓死。get
再舉兩個例子。適用於我的的這些道理,一樣也適用於組織。若是顧客發現,某家裱畫框的店每次須要兩個月完成一幅,那麼他們就去別的店。若是貢獻者發現某個組織merge PR很慢,他們就再也不樂意貢獻代碼。反應慢的系統很糟糕,就像長滿了青苔的建築物,死氣沉沉。人們都喜歡有生機的東西,喜歡反饋及時的系統。
就拿如今來講,我打字用的編輯器,不知道爲何「撤銷」操做很是慢,這太讓人抓狂了。這讓人愈來愈不肯意用到「撤銷」操做。從某種意義上,個人工做方式也被改變了。它讓你不能再依賴這個操做,刪除以前必須三思,或者先暫時將要刪除的內容拷貝到文件末尾,就像80年代那樣。若是「撤銷」反應很快,就沒這些事了——那是一項美妙的特性,可讓人輕鬆地回到以前的版本。但反應慢的話,簡直就是災難。
開始作一件事的動力,一部分來自於對工做畫面的想象。通常真正作的時候,不會像想象得那麼難。但若是想象中成本很高,作起來是個苦差事,就須要下更大的決心才能開始。
「慢」就是這幅圖片中重要的成本之一,時間無價。因此當咱們認爲某項工做很慢時,就會潛移默化地爲其添加額外成本。每次想到這種工做,就會不由自主地想去拖延。
這就是速度爲何重要的緣由。
所以,對於要重複作不少次,並且必須作好的事情(例如寫做、修復Bug),就應該儘可能作快一些。
我並不是建議馬虎行事。督促本身比日常作快一些是好事,由於在你內心,這將花費更少的時間,也更容易邁出開始的腳步,你能完成的工做將會更多。在作更多的同時,質量也會更好(只要你認真),最終達到又快又好的效果。
作事快頗有趣。若是你是個快筆頭的寫手,就能夠常常試驗「新」想法,而不會陷入某個泥潭中掙扎好久。你的todo list能夠很快劃掉,就更樂意往裏面添加新東西。隨着不斷完成更多稿子,整個工做充滿活力。你會感受本身聰明能幹,腳踏實地。當有什麼大任務出現,就敢自告奮勇。
最後,做爲「免責聲明」,我必須提醒你,一般提出某法則的做者,倒是此法則最糟糕的實踐者。好比我,工做中,我有一段沒活力的痛苦歷史,組裏面常常是我拖你們後腿。在寫做方面,這篇文章從博客題目到最後發佈,沒開玩笑,我花了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