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26:儘量延後變量定義式的出現時間

Effective C++中第26條原則,總的來講就是這個變量你定義早了,你很難一眼看到這個變量在哪用了;若是你定義早了,這個變量你可能壓根沒用到過,那你就是白白浪費了空間。若是你定義的變量是個對象,那你還要花費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的代價。若是在你定義變量以後程序因爲異常而中斷了,這個變量你根本沒用着,那你賠的更多了。 再有就是在你定義對象時最好直接給它賦值,由於若是你不這樣作,它是首先調用默認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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