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包名都有小寫單詞組成,類名首字母大寫;包的路徑符合所開發的 系統模塊的 定義,好比生產對生產,物資對物資,基礎類對基礎類。以便看了包名就明白是哪一個模塊,從而直接到對應包裏找相應的實現。編程
因爲Java面向對象的特性,每名Java開發人員均可以編寫屬於本身的Java Package,爲了保障每一個Java Package命名的惟一性,在Java編程規範中,要求開發人員在本身定義的包名前加上惟一的前綴。因爲互聯網上的域名稱是不會重複的,因此多數開發人員採用本身公司在互聯網上的域名稱做爲本身程序包的惟一前綴。例如: com.sun.swt.……。對象
我的和組織包命名規則以下:開發
indi :個體項目,指我的發起,但非本身獨自完成的項目,可公開或私有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發起者。
包名爲「indi.發起者名.項目名.模塊名.……」。域名
pers :我的項目,指我的發起,獨自完成,可分享的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我的。
包名爲「pers.我的名.項目名.模塊名.……」。基礎
priv :私有項目,指我的發起,獨自完成,非公開的私人使用的項目,copyright屬於我的。
包名爲「priv.我的名.項目名.模塊名.……」。互聯網
onem :與「indi」相同,推薦使用「indi」。程序
team :團隊項目,指由團隊發起,並由該團隊開發的項目,copyright屬於該團隊全部。
包名爲「team.團隊名.項目名.模塊名.……」。命名
com :公司項目,copyright由項目發起的公司全部。
包名爲「com.公司名.項目名.模塊名.……」。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