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子類繼承父類的屬性說明

先看一段代碼: 定義父類: 定義子類1: 定義子類2: 測試類: 運行結果爲: 可以看出,用父類實例化,子類對象繼承父類對象的屬性值,子類構造函數中不super()也沒用。若想不繼承父類的屬性,直接用子類進行實例化。 這樣的情況建議使用abstract抽象類,不關注子類的實現,只聲明,不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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