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編寫要求

最近在寫專利,整理了寫專利編寫的要求code

專利申請文件的構成

簡單來講主要由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構成,再細分的話又能夠分爲下面幾部分。權利要求書,摘要爲權利要求書部分。說明書, 說明說明書附圖爲說明書部分。開發

1.發明名稱:專利名稱。

一、說明書的發明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一致
二、其發明主題和類型應當正確、全面。
三、不得使用產品型號、商標、商品名、人名、地名、廣告式等用語,儘可能不寫入區別特徵。
四、字數不超過25個。產品

2.權利要求書

  1. 做用
    一、專利申請受權後,做爲限定專利保護範圍的依據,其對發明的歸納程度與專利保護範圍的大小有密切關係。
    二、爲了充分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權利要求應可以謀求儘量大的保護範圍。
  2. 要求
    一、以說明書爲依據,說明要求保護的範圍。
    二、在表述形式和實質內容兩方面獲得說明書支持。
    三、根據實施例公開的程度適當地歸納技術特徵。
    四、爲了符合受權條件,權利要求應與現有技術相比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
    五、各項權利要求、主要是獨立權利要求之間應具備發明單一性。
    六、獨立權利要求應記載解決技術問題必不可少的所有技術特徵,不得缺乏必要技術特徵。基礎

  3. 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
    一、正確反映發明類型,即產品發明或者方法發明。
    二、記載構成發明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採用正面確定式的用語清楚表述要三、求保護的範圍
    四、不得采用否認式描述。
    五、權利要求應直接記載構成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不得引用說明書或附圖。
    六、權利要求中能夠寫入附圖標記,對必須使用括號,附圖標記不得用於解釋、限定保護範圍。
    七、每一項權利要求是一個總體,只能在末尾使用句號。
  4. 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
    一、獨立權利要求通常應採用兩段式寫法,根據最接近的已有技術對所有必要技術特徵進行劃界。
    二、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記載的技術特徵不得重複。
    三、劃界自己並不影響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5. 從屬權利要求的撰寫方式
    一、 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和類型應與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相同。
    二、 應採用附加技術特徵的方式,在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範圍內作進一步限定。
    三、 不能採用特徵置換的方式,改寫爲另外一個不一樣的保護範圍。
    四、 從屬權利要求只能擇一地引用在前權利要求。
    五、 各從屬權利要求應緊跟其引用的權利要求,分組關係應清楚。
    六、 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得引用另外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包括間接的引用。
    七、 儘可能避免一個從屬權利要求引用多個獨立權利要求。原理

3摘要

摘要儘可能簡要概況你的想法。引用

4說明書:

清楚、完整地公開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以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實現爲準,以便向社會公衆充分地公開發明內容。對每項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所有技術特徵均應有說明,記載足夠的實施例,提供用於支持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的充分基礎。請求

  1. 技術領域
    一、不是上位的或相鄰的技術領域……
    二、是發明所屬或直接應用的技術領域……
    三、不是發明自己(發明點)……
  2. 背景技術
    一、記載與發明最相關的已有技術,寫明出處,例如引證對比文件。專利文獻應給出國別和公開號。
    二、客觀地指出已有技術存在的缺點,僅限於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而且不得詆譭他人。
  3. 發明內容
    一、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1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2客觀反映發明可以解決的技術問題。
   3與發明的主題和類型對應地正面描述。
   4不寫入技術解決方案自己。
   5與發明效果相對應,不得采用廣告宣傳用語。

二、技術方案(發明概述)方法

1清楚、完整、準確地歸納發明的技術方案,包括所有必要技術特徵(技術措施)。
2與各項獨立權利要求分別對應
3能夠進一步分層次記載附加技術特徵,與從屬權利要求對應
4能夠比權利要求的記載更爲具體、詳細,易於理解。
5能夠包括必要的原理性說明。
不得引用權利要求、附圖和附圖標記。

三、有益效果技術

1指與已有技術相比由發明必然可以產生的技術效果,應採用客觀、清楚的方式撰寫。
2應根據結構、步驟、原理、數據等予以說明證明,不能僅是斷言。
3與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相對應,但應更具體和豐富。
4不得采用廣告和宣傳用語。
  1. 附圖說明
    一、採用規範用語清楚、正確地給出各幅圖的名稱。
    二、按附圖順序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
    三、不包含對附圖具體內容的文字說明。
  2. 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 :
    一、全面、具體、詳細地介紹足夠數量的發明實施方式或實施例,充分支持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二、引用附圖對技術特徵進行說明,技術特徵的標記應與附圖一致。
    三、對於產品發明,實施例應當描述其構成、各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係。
    四、涉及可動做的產品除了應說明其靜態構成,還應說明其動態工做過程。
    五、對於方法發明,實施例應當按照順序描述其各步驟或工序、工藝條件、參數等。

5. 說明書附圖

  1. 用示意圖形直觀體現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每一個技術特徵。
    2.一幅圖一編號,附圖標記應與說明書一致,同一部件在不一樣圖中應使用一樣的標記。
  2. 說明書未說起的標記不得在附圖中出現。
  3. 附圖不得有過多的文字說明,但框圖的每個方框必須有文字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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