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特急到難產 光伏增補項目搶不搶630?

2016年12月22日晚,國家能源局以特急形式發佈國能新能〔2016〕383號《關於調整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追加規模最多不超過100萬kW,超過50萬kW以上的明年不再下達其新增建設規模。並且明確提出: 在棄光超過5%的地區,除了國家已下達的2016年建設規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電站建設規模。 並在12月31日之前,將增補指標上報。 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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