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與選擇器~(總結類、持續更新系列)

廢話沒有,直接幹活css

  1、起名方式:1.元素自身的標籤名;瀏覽器

          2.利用 class 屬性自定義名稱;spa

          3.利用 id 屬性自定義名稱。共三種,其中class使用居多。it

     起名規範:不能用漢字起 第一個字母不能是特殊符號 第一個字母必須是英文字母。io

 

——————————————————————————————————————————————class

  2、選擇器:注:選擇器使用於head部分的<style>標籤中或外部引入的css文件中。import

     1.標籤選擇器,沒必要多說,直接輸入元素名;im

     2.class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點 . 便可;樣式

     3.id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 便可;  在此標註:標籤的權重爲1,class的權重爲10,id的權重爲100;行間樣式權重1000;在屬性值後加 !important  權重無限大。英文

     4.子代選擇器,用 > 將父級和子級鏈接起來使用,標籤嵌套只有一層關係。

     5.後代選擇器,用一個 空格 將二者鏈接起來,前者包含後者,標籤嵌套有多層關係(包含一層)。

     6.交集選擇器,將class名與id名寫在一塊兒,將其所有選中。

     7.通配符選擇器,直接輸入 * 便可,意爲全部的元素。(不建議使用,過於省事,會加大瀏覽器的負擔)

     8.並集選擇器,用逗號將須要選中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稱隔開便可。

     9.僞類選擇器,只要選擇器後帶冒號 :    均可以說它是僞類選擇器。例如: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p:before{}、p:after{} 等。

     10.結構選擇器,格式(例子):ul li:nth-of-type(1)  表示選中的是ul下面的第一個li,後也可跟其它選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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