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沒有,直接幹活css
1、起名方式:1.元素自身的標籤名;瀏覽器
2.利用 class 屬性自定義名稱;spa
3.利用 id 屬性自定義名稱。共三種,其中class使用居多。it
起名規範:不能用漢字起 第一個字母不能是特殊符號 第一個字母必須是英文字母。io
——————————————————————————————————————————————class
2、選擇器:注:選擇器使用於head部分的<style>標籤中或外部引入的css文件中。import
1.標籤選擇器,沒必要多說,直接輸入元素名;im
2.class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點 . 便可;樣式
3.id選擇器,在其自定義名稱前加上# 便可; 在此標註:標籤的權重爲1,class的權重爲10,id的權重爲100;行間樣式權重1000;在屬性值後加 !important 權重無限大。英文
4.子代選擇器,用 > 將父級和子級鏈接起來使用,標籤嵌套只有一層關係。
5.後代選擇器,用一個 空格 將二者鏈接起來,前者包含後者,標籤嵌套有多層關係(包含一層)。
6.交集選擇器,將class名與id名寫在一塊兒,將其所有選中。
7.通配符選擇器,直接輸入 * 便可,意爲全部的元素。(不建議使用,過於省事,會加大瀏覽器的負擔)
8.並集選擇器,用逗號將須要選中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稱隔開便可。
9.僞類選擇器,只要選擇器後帶冒號 : 均可以說它是僞類選擇器。例如: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p:before{}、p:after{} 等。
10.結構選擇器,格式(例子):ul li:nth-of-type(1) 表示選中的是ul下面的第一個li,後也可跟其它選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