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於 CSS 2.1 規範中文版整理。css
使用瀏覽器 Chrome 70 進行測試。html
也許有人會說,都快 2019 年了怎麼還讀 CSS2.1 規範。一方面,如今最新的 CSS (core) 規範是 CSS2.2(如下截圖來自 www.w3.org/TR/CSS/ ),又由於 CSS2.1 有中文的版本,而且和 CSS2.2 規範差別性不是很大,基於偷懶的目的最終選擇閱讀了 CSS2.1 規範。 前端
記得面試的時候,面試官說 「你的 JavaScript 掌握得比大多數人好不少,但你的 CSS 還須要再增強」。今年六月畢業後,我正式成爲一名前端工程師,閱讀 CSS 規範也所以進入本身今年的 TODO list 中。面試
先後花了兩個月的零散時間,在上週我終於完成了閱讀,對 CSS 的理解也稍微更系統全面了一些。在本身閱讀的過程當中,有些感受是你們日常容易忽視,但有可能用到或是自己比較有趣的小知識點,便以此爲主題,在此基礎上適當擴展,整理了一篇文章和你們分享。算法
只要一杯咖啡的時間,一塊兒來回顧一下規範裏那些可能不太能引發你注意的地方吧。瀏覽器
閱讀愉快,請多指教。bash
以 - 或 _ 開頭的關鍵字和屬性名是爲特定供應商擴展保留的。markdown
CSS 中標識符只能包含字符 [a-zA-Z0-9]、ISO10646 字符中 U+00A0 及以後的字符,以及 - 和 _,不能以 1 個數字、2 個連字符、或者後面跟着數字的連字符開頭。前端工程師
這也意味着,選擇器能夠是中文的(雖然並不推薦)。ide
<style> .中文 { color: red; } </style> .... <p class="中文">這是一段中文選擇器文本。</p> 複製代碼
此時,<p>
標籤內的文字將變爲紅色。
用戶代理必須忽略全部出如今塊內部,或者在除 @charset
和 @import
規則外任何沒法忽略的語句後面的 @import
規則。
這也意味着,@import
規則必須先於除@charset
和其它的 @import
規則外的全部規則。
@import "subs.css" h1 { color: blue; } @import "list.css" 複製代碼
上述代碼中,第二個 @import
語句是非法的,解析器將會忽略這條規則。
另外,@import
規則能夠加上媒體查詢類型,表示只在知足某個媒體類型時引入樣式表。
@import "landscape.css" screen and (orientation:landscape) 複製代碼
當一個樣式表被嵌進其它文檔時,好比 HTML 中的 style
元素或者 style
屬性,樣式表會共享整篇文檔的字符編碼。
若是一個樣式表處於一個獨立文件中,則按下列順序(從最高優先級到最低)肯定樣式表的字符編碼:
Content-type
字段的 charest
參數@charset
<link charset="">
或者來自連接機制的其它元數據使用 @charset
規則的編寫者必須把該規則放在樣式表的開頭,前面不容許有任何字符。用戶代理必須忽略任何不在樣式表開頭的 @charset
規則。
:first-letter
僞元素選擇一個塊的第一行(第一個格式化行塊)的第一個字母(或數字),若是這一行中在它前面沒有跟着任何其它內容(例如圖片或者 inline table)的話。表格單元或者inline-block
元素的首字母不能做爲其祖先元素的首字母。
<style> .description:first-letter { color: white; } </style> <p class="description">「some text」</p> <p class="description">some text</p> <p class="description"><img src="" />some text</p> 複製代碼
實際效果如圖:
:before
和 :after
僞元素會從文檔樹中它們附着的元素上繼承全部可繼承的屬性。對於不可繼承的元素,將取其初始值。
用法示例:
p { color: red; display: block; } p:before { content: 'T'; } 複製代碼
如上例,此時,:before 僞元素將呈現紅色。由於 display
屬性不可繼承,將取其初始值 inline
。
CSS3 選擇器草案中區分了僞元素和僞類(CSS-Selectors Level 4),僞類仍以一個引號開頭,僞元素則以兩個引號開頭。對於 CSS1 和 CSS2 中存在的 :before
、:after
、:first-line
和 :first-letter
僞元素,用戶代理必須同時支持它們單引號和雙引號的形式,對於其它新引入的僞類,用戶代理將不支持其單引號的形式。
選擇器中,文檔語言元素名的大小寫敏感性取決於文檔語言,例如在 HTML 中元素名是大小寫不敏感的,而在 XML 中元素名是大小寫敏感的。
樣式表可能有 3 種不一樣的來源:編寫者、用戶和用戶代理(如瀏覽器)。
爲了找出一個元素或屬性組合的值,用戶代理必須按照下列(步驟)排序:
@import
引入的樣式表中的聲明被認爲在樣式表自身的全部聲明以前一個選擇器的特殊性(a-b-c-d)根據下列規則計算(a到d權重依次遞減):
style
屬性而不是一條選擇器樣式規則,算1,不然就是0(=a)* {} /*a=0, b=0, c=0, d=0*/ li {} /*a=0, b=0, c=0, d=1*/ .description {} /*a=0, b=0, c=1, d=0*/ *[rel=up] {} /*a=0, b=0, c=1, d=0*/ #element {} /*a=0, b=1, c=0, d=0*/ style="" /*a=1, b=0, c=0, d=0*/ 複製代碼
也就是說,儘管 #p123
比 [id=p123]
選中的對象相同,但ID 選擇器比屬性選擇器擁有更高的特殊性。
以前看過一些博客,在提到層疊的特殊性的時候,用 1000, 100, 10, 1 的權重去描述上述的 a-b-c-d 的計算方式。實際上這並不許確。咱們能夠經過簡單的實驗推翻上述的說法。
以下例,咱們定義了類名爲 zero
的 div
,裏面嵌套了十層 div
,最內的一層指定了 id 爲last
。若是按照10倍遞增的算法,嵌套十一層的 class
的特殊性爲 110,使用一個 id 的特殊性爲 100,背景呈現黑色。若是按照 a-b-c-d 的算法,使用前者的特殊性爲 0-0-11-0,後者特殊性爲 0-1-0-0,背景將呈現紅色。
經過觀察連用十一個 class 和一個 id 的表現,便可得出結論。
<style> #last { background: red; } .zero .one .two .three .four .five .six .seven .eight .nine .ten { background: black; height: 100px; width: 100%; } </style> <div class="zero"> <div class="one"> <div class="two"> <div class="three"> <div class="four"> <div class="five"> <div class="six"> <div class="seven"> <div class="eight"> <div class="nine"> <div class="ten" id="last"></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 複製代碼
如圖所示,背景呈現紅色,因此 1000, 100, 10, 1 的計算方式是不許確的。
不過,因爲實現上的問題,可能會存在有限多個 class
優先級比一個 id
高的狀況。張鑫旭在12年分享過一篇《有趣:256個class選擇器能夠幹掉1個id選擇器》。主要是由於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有些瀏覽器使用了8位計數器對 class
的數量進行計算,當 class
達到256個時因爲發生進位將會出現權重比 id
高的狀況。以後的瀏覽器使用了更高位數的計數器,理論上仍可能存在邊界值,但將很難達到。
content: attr(X)
複製代碼
attr(X)
函數返回一個字符串,字符串的值爲該選擇器選中對象的 X 屬性的值。若是該對象沒有 X 屬性,則返回一個空字符串。
用法示例:
p:after { content: ", " attr(data-name); } 複製代碼
<p data-name="Thorn">Hello</p> 複製代碼
此時將會渲染出 「Helo, Thorn」。
計數器使用大小寫敏感的標識符。自動編號經過 counter-increment
和 counter-reset
屬性控制。
若是給同一個計數器指定了屢次 counter-reset
或者 counter-increment
的值,計數器的每次重置或遞增會按指定的順序處理。
/* 第二個 section 省略了重置的值,會被置默認值 0, section 將先重置爲 2,最終重置爲 0 */
h1 { counter-reset: section 2 section; }
/* 第一個 section 省略了遞增的值,會被置默認值 1, section 先遞增 1, 再遞增 2, 至關於遞增 3*/
h1 { counter-increment: section section 2; }
複製代碼
另外,counter-reset
屬性遵循層疊原則,若是要同時重置兩個計數器,它們必須同時指定。
h1 { counter-reset: section 0 image 0; }
/* 下面的寫法會發生層疊致使只有一個計數器生效 */
h1 { counter-reset: section 0; }
h1 { counter-reset: image 0; }
複製代碼
計數器是自嵌套的,若是重置一個位於後代元素或僞元素的中的計數器,則會自動建立一個新的計數器實例。計數器的做用域從文檔中具備 「counter-reset
+ 該計數器」 的第一個元素開始,包括該元素的後代和後續兄弟及其後代,但不包括處於同名計數器做用域中的任何元素。
<style> ol { counter-reset: section; list-style-type: none; } li:before { counter-increment: section; content: "第" counters(section, ".") "章"; } </style> <ol> <li>item</li> <!--第1章--> <li> <!--第2章--> <ol> <li>item</li> <!--第2.1章--> </ol> </li> <li>item</li> <!--第3章--> </ol> 複製代碼
效果如圖所示
display:none
的元素中的計數器一個 display
值設置爲 none
的元素不會讓計數器遞增或重置,沒法生成的僞元素也不會讓計數器遞增或重置,然而 visibility
被設置 hidden
的元素會讓計數器遞增或重置。
一個具備display: list-item
的元素會爲該元素的內容生成一個主塊盒,還可能生成一個標記盒做爲可視化指示,說明該元素是一個列表項。
background
屬性只適用於主盒,外部的標記盒是透明的。(不過,若是將 list-style-position
的值設置爲 inside
的話,因爲標記盒的背景是透明的,主盒設置的背景將會透過來,視覺上也至關於同時給主盒和標記盒加上了背景)。
根據盒模型,背景指的是內容,內邊距和邊框區的背景。邊框顏色和樣式能夠經過邊框屬性來設置,而外邊距老是透明的。
<style> .transparent-border { border: 10px solid rgba(0, 0, 0, 0); color: white; background: blue; } </style> <p class="transparent-border">將 border 的顏色設置爲透明時,背景的顏色將透過來。</p> 複製代碼
背景屬性是不可繼承的,但由於 background-color
的初始值爲 transparent
,父級盒的背景將透過來。
另外,當同時設置 background-image
屬性和 background-color
屬性時,若是圖像可用則將被渲染在背景色之上。這也意味着,在圖像的透明部分,背景色是可見的。
outline
)outline
與 border
的區別:
outline
不佔空間,顯示或隱藏不會致使重排或者溢出outline
能夠不是矩形的outline
都相同,與 border
相比,不存在 outline-top
或 outline-left
屬性border
相比,outline
在行框的開始或者結束出不是斷開的,而是總會盡可能徹底鏈接起來(效果以下圖)outline
不影響格式化,它可能會與頁面上的其餘元素重疊outline-width
與 background-width
接受相同的值(hidden 除外)。
outline-style
與 background-style
接受相同的值(hidden 除外)。
outline-color
與 background-color
接受相同的值。此外 outline-color
還能夠設置爲 invert
,用來對屏幕的像素取反色(但不是全部瀏覽器都支持該屬性)。
在不指定字體大小的狀況下,標題字號略粗於常規字體,h4
的字體大小和常規字體大小相同,h5
和 h6
字體略小於常規字體。
h1, h2, h3, h4, h5, h6 { font-weight: bolder; }
h1 { font-size: 2em; margin: .67em 0; }
h2 { font-size: 1.5 em; margin: .75em 0; }
h3 { font-size: 1.17em; margin: .83em 0; }
h4 { margin: 1.12em 0; }
h5 { font-size: .83em; margin:1.5em 0; }
h6 { font-size: .75em; margin: 1.67em 0; }
複製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