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量名命名的一些規定:
1.必須以字母、下劃線、或者美圓符$開頭;
①以美圓符$ 開頭命名的變量雖然可以編譯經過可是不建議使用;
②中文也能夠做爲命名開頭且編譯也能經過,可是不建議使用。
2.除開頭外後面的部分能夠有字母、下劃線、美圓符$以及數字組成;
3.雖然變量名不限制長度,但能表達清楚命名的含義便可;
4.變量名不能夠和java的關鍵字衝突;
下面列出具體的關鍵字:
①用於定義訪問權限修飾符的關鍵字: private、protected、public
②用於定義類、函數、變量修飾符的關鍵字:abstract、final、static、synchronized
③用於定義類與類之間關係的關鍵字:extends、implements
④用於定義創建實例及引用實例、判斷實例的關鍵字:new、this、super、instanceof
⑤用於異常處理的關鍵字:try、catch、finally、throw、throws
⑥用於包的關鍵字:package、import
⑦其餘修飾符關鍵字:native、strictfp、transient、volatile、assert
5.再命名中大小寫是又區別的,即便由同一個單詞命名可是有個別字母的大小寫的區別,產生的就是兩個不一樣的變量。java
2、命名的一些規範:
1.杜絕使用美圓符和下劃線做爲標識符命名的開頭;
2.必須使用有意義的名字做爲變量名(包括縮寫);
3.杜絕使用中文或者拼音來命名;
4.變量命名的具體格式:
類命名的格式:單個單詞的首字母都大寫的形式
方法命名的格式:單個單詞除第一個單詞外首字母大寫的形式
常量(不可修改的值)命名的格式:每一個字母都得大寫,每一個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