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iOS開發者,斷斷續續一年前開始接觸React Native,最近因爲工做須要,專職學習React Native也有一個多月了。網絡上知識資源很是的多,但能讓人豁然開朗、迅速學習的仍是少數,我整理出的這些文章對於初學者來講是比較有好的,但願經過整理個人學習路線,能給一樣做爲iOS開發者,想學習React Native的朋友們一些幫助。
既然是寫給iOS開發者的,那麼我默認你已經掌握iOS原生應用開發的基本知識,因此對iOS原生開發的相關內容不作解釋說明。javascript
React Native概念介紹
名詞解釋
首先列舉幾個關鍵詞:html
- React
- Native
- React Native
這三個詞其實沒有太大關係,咱們逐個來解釋:前端
- React:近幾年Web前端領域很是火熱的一個開發框架React.JS,其核心思想是將視圖組件化,經過更新組件的state來渲染出組件。
- Native:這個詞從字面理解就夠了,就是指原生的。前幾年有個很是火熱的跨平臺開發框架-- PhoneGap(現稱Cordova),那就不是原生的開發方式。原生就要使用對應平臺的特定語言和框架進行開發,好比使用Objective-C或Swift開發的iOS應用。
- React Native:結合了這兩個詞,咱們能夠簡單地獲得結論:使用React框架進行原生方式的開發。
實現原理
咱們都知道在iOS平臺上,蘋果提供了一個JavaScriptCore的framework,能夠進行JavaScript語言的解析,React Native經過屢次封裝定義,最終實現了在JavaScript語言中調用Objective-C的類和方法。具體的原理咱們如今還沒必要深究,後文的學習路線中會有提到。
因此既然是調用Objective-C的類和方法,性能上固然是不差的(但也不完美),因此這也是React Native相比其餘跨平臺開發方式的一大優點。java
評價
- 跨平臺:目前React Native官方已經支持iOS、Android兩個平臺的移動設備,民間也有一些大牛在作macOS、tvOS,甚至UWP平臺的適配。但因爲不一樣平臺特性不一樣,並不能一份代碼在全部平臺上直接運行,React Native的思想是「Learn once, write anywhere」,咱們須要針對不一樣平臺的特性寫出不一樣的代碼,儘可能保持組件的高可複用性。
- 性能:官方宣稱性能堪比Native,實際使用中咱們會發現幾個問題,好比複雜視圖渲染出View層級過多、ListView(等同於iOS上的UITableView)無重用機制、有些組件存在內存泄露。這就會致使在部分低端Android機型上的性能過差,複雜的、大型的應用會有明顯性能問題。
- 熱更新:因爲App Store應用商店發版迭代效率問題,熱更新成爲了iOS平臺很是渴求的功能,可喜的是React Native的熱更新能力很是好,經過將JavaScript代碼部署到服務器中,運行過程當中便可從新reload整個界面。
- 學習成本:對於iOS開發者來說,要了解至關數量的Web前端開發知識才能夠進行開發,對於Web前端開發者來說,對於原生性能調優則須要原生開發知識和經驗,因此說學習成本略高。
- 開發效率:Android和iOS平臺可複用不少組件,僅部分代碼須要各自平臺分別維護,因此比開發兩個平臺原生應用效率要高得多。加上自己可動態渲染的能力,不用從新編譯,Command⌘+R便可從新渲染界面,開發效率更是驚人地快。
學習路線
按照順序進行學習便可。react
開發環境配置
你的電腦若未安裝Homebrew、Node.js、WatchMan等工具,請參照:git
若已安裝Homebrew、Node.js、WatchMan,請直接:es6
對於IDE/Editor的選擇,目前能夠有Sublime Text、VSCode、WebStorm、Atom+Nuclide、Deco選擇。我我的比較推薦的是VSCode和WebStorm。如下提供兩篇關於IDE的設置。github
JavaScript
首先是最基礎的JavaScript教程,快速過一遍便可。web
ES6
ES6也稱ES2015,是JavaScipt語言的較新的一種標準,在React Native開發時,咱們建議使用這種標準。redux
語法規範
JavaScript自己變化很快,這份由Airbnb維護的語法規範是使用較爲普遍、全面的,頗有參考性。
React Native
快速入門
因爲會有一些開源項目和開源組件使用ES5標準進行開發,因此應該看得懂ES5代碼。
React/React Native 的ES5 ES6寫法對照表 - react native 中文網
佈局
組件
React with Redux
熱更新
原理
推薦資源
最後附上原文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