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97.6萬元!騰訊一程序員違反競業協議,三年白乾了!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一則公告,內容顯示:原告孫某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15.8萬元,同時將支付高達97.6萬元的競業限制違約金。咋回事?程序員


 

判決書截圖


 

原來,程序員孫某於2015年7月入職騰訊,雙方簽定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至2018年9月30日。合同期滿後,雙方續簽勞動合同至2024年9月30日。然而,2019年3月,孫某提出辭職,隨後簽收通知書,競業限制期爲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8日。面試

然而從2019年6月起,孫某跳槽到了與騰訊有競爭關係的公司工做,違反了競業限制義務。因而在2020年1月,騰訊申請仲裁,要求孫某:返還2019年3月29 日至12月31日競業限制補償金203124.24元;支付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金1083329.28元。算法


 

一審法院判決予以支持,該程序員不服並提起訴訟。二審法院認爲,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無誤,依法予以確認。學習

據悉,騰訊在競業限制條款中約定爲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其餘組織,包括但不限於、、奇虎360、字節跳動等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視頻

話題討論

判決一出,網友們的見解各有不一樣:blog


 

 

其實,相似的員工由於違反競業限制而被前東家索賠的事情並很多見。其中最最著名的案例也是發生在鵝廠。遊戲

騰訊上海公司王者榮耀團隊的前員工徐某華,在2014年就由於暗中設立了一家MT科技公司(沐瞳科技),開發了一款涉嫌抄襲《王者榮耀》的ML(Mobile Legends)手遊。徐某華在離職後得到騰訊公司鉅額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同時,違約運營這家遊戲開發公司,與騰訊公司的業務造成競爭關係。該案通過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的勞動仲裁、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一審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最終斷定徐某華違反競業限制被罰違約金1940萬元。遊戲開發

1940萬元,可謂是一紙天價罰單,而像前文中的孫某雖然沒有如此天價,但也須要賠償97萬,也許他要工做好幾年,才能彌補上這個判決帶來的鉅額損失,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開發

尤爲是他面對的但是鵝廠,業界但是有南山必勝客的美稱...源碼


 

競業限制自己,說白了就是某種程度上的勞資博弈,人才市場的規範化管理還須要更完善高的制度建設,進一步理順雙方的權利邊界,纔不會誤傷任何一方。

只有尊重知識產權,纔是對創新和創業的最大保護;只有平衡好了程序員的擇業自由與科技公司的權益保障,才能實現多方雙贏。

金三銀四的人才招聘高峯期來臨,各位小夥伴,在開心換工做的同時,必定要注意競業限制的有關規定,千萬別由於一時貪念而作出傻事!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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