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六大必須理解的問題-(程序員必讀) java
對於這個系列裏的問題,每一個學Java的人都應該搞懂。固然,若是隻是學Java玩玩就無所謂了。若是你認爲本身已經超越初學者了,卻不很懂這些問題,請將你本身重歸初學者行列。
問題一:我聲明瞭什麼!
String s = "Hello world!";
許多人都作過這樣的事情,可是,咱們到底聲明瞭什麼?回答一般是:一個String,內容是「Hello world!」。這樣模糊的回答一般是概念不清的根源。若是要準確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會回答錯誤。
這個語句聲明的是一個指向對象的引用,名爲「s」,能夠指向類型爲String的任何對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這個String類型的對象。這就是真正發生的事情。咱們並無聲明一個String對象,咱們只是聲明瞭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變量。因此,若是在剛纔那句語句後面,若是再運行一句:
String string = s;
咱們是聲明瞭另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名爲string,並無第二個對象產生,string仍是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個對象。
問題二:"=="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麼區別?
==操做符專門用來比較變量的值是否相等。比較好理解的一點是:
int a=10;
int b=10;
則a==b將是true。
但很差理解的地方是:
String a=new String("foo");
String b=new String("foo");
則a==b將返回false。
根據前一帖說過,對象變量實際上是一個引用,它們的值是指向對象所在的內存地址,而不是對象自己。a和b都使用了new操做符,意味着將在內存中產生兩個內容爲"foo"的字符串,既然是「兩個」,它們天然位於不一樣的內存地址。a和b的值實際上是兩個不一樣的內存地址的值,因此使用"=="操做符,結果會是false。誠然,a和b所指的對象,它們的內容都是"foo",應該是「相等」,可是==操做符並不涉及到對象內容的比較。
對象內容的比較,正是equals方法作的事。
看一下Object對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實現的:
boolean equals(Object o){
return this==o;
}
Object對象默認使用了==操做符。因此若是你自創的類沒有覆蓋equals方法,那你的類使用equals和使用==會獲得一樣的結果。一樣也能夠看出,Object的equals方法沒有達到equals方法應該達到的目標:比較兩個對象內容是否相等。由於答案應該由類的建立者決定,因此Object把這個任務留給了類的建立者。
看一下一個極端的類:
Class Monster{
private String content;
...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ther){ return true;}
}
我覆蓋了equals方法。這個實現會致使不管Monster實例內容如何,它們之間的比較永遠返回true。
因此當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斷對象的內容是否相等,請不要想固然。由於可能你認爲相等,而這個類的做者不這樣認爲,而類的equals方法的實現是由他掌握的。若是你須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於散列碼的集合(HashSet,HashMap,HashTable),請察看一下java doc以確認這個類的equals邏輯是如何實現的。
問題三:String到底變了沒有?
沒有。由於String被設計成不可變(immutable)類,因此它的全部對象都是不可變對象。請看下列代碼:
String s = "Hello";
s = s + " world!";
s所指向的對象是否改變了呢?從本系列第一篇的結論很容易導出這個結論。咱們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在這段代碼中,s原先指向一個String對象,內容是"Hello",而後咱們對s進行了+操做,那麼s所指向的那個對象是否發生了改變呢?答案是沒有。這時,s不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了,而指向了另外一個String對象,內容爲"Hello world!",原來那個對象還存在於內存之中,只是s這個引用變量再也不指向它了。
經過上面的說明,咱們很容易導出另外一個結論,若是常常對字符串進行各類各樣的修改,或者說,不可預見的修改,那麼使用String來表明字符串的話會引發很大的內存開銷。由於String對象創建以後不能再改變,因此對於每個不一樣的字符串,都須要一個String對象來表示。這時,應該考慮使用StringBuffer類,它容許修改,而不是每一個不一樣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個新的對象。而且,這兩種類的對象轉換十分容易。
同時,咱們還能夠知道,若是要使用內容相同的字符串,沒必要每次都new一個String。例如咱們要在構造器中對一個名叫s的String引用變量進行初始化,把它設置爲初始值,應當這樣作:
public class Demo {
private String s;
...
public Demo {
s = "Initial Value";
}
...
}
而非
s = new String("Initial Value");
後者每次都會調用構造器,生成新對象,性能低下且內存開銷大,而且沒有意義,由於String對象不可改變,因此對於內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個String對象來表示就能夠了。也就說,屢次調用上面的構造器建立多個對象,他們的String類型屬性s都指向同一個對象。
上面的結論還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對於字符串常量,若是內容相同,Java認爲它們表明同一個String對象。而用關鍵字new調用構造器,老是會建立一個新的對象,不管內容是否相同。
至於爲何要把String類設計成不可變類,是它的用途決定的。其實不僅String,不少Java標準類庫中的類都是不可變的。在開發一個系統的時候,咱們有時候也須要設計不可變類,來傳遞一組相關的值,這也是面向對象思想的體現。不可變類有一些優勢,好比由於它的對象是隻讀的,因此多線程併發訪問也不會有任何問題。固然也有一些缺點,好比每一個不一樣的狀態都要一個對象來表明,可能會形成性能上的問題。因此Java標準類庫還提供了一個可變版本,即StringBuffer。
問題四:final關鍵字到底修飾了什麼?
final使得被修飾的變量"不變",可是因爲對象型變量的本質是「引用」,使得「不變」也有了兩種含義:引用自己的不變,和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引用自己的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a=b;//編譯期錯誤
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a.append(" broken!"); //編譯經過
可見,final只對引用的「值」(也即它所指向的那個對象的內存地址)有效,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個對象,改變它的指向會致使編譯期錯誤。至於它所指向的對象的變化,final是不負責的。這很相似==操做符:==操做符只負責引用的「值」相等,至於這個地址所指向的對象內容是否相等,==操做符是無論的。
理解final問題有很重要的含義。許多程序漏洞都基於此----final只能保證引用永遠指向固定對象,不能保證那個對象的狀態不變。在多線程的操做中,一個對象會被多個線程共享或修改,一個線程對對象無心識的修改可能會致使另外一個使用此對象的線程崩潰。一個錯誤的解決方法就是在此對象新建的時候把它聲明爲final,意圖使得它「永遠不變」。其實那是徒勞的。
問題五:到底要怎麼樣初始化!
本問題討論變量的初始化,因此先來看一下Java中有哪些種類的變量。
1. 類的屬性,或者叫值域
2. 方法裏的局部變量
3. 方法的參數
對於第一種變量,Java虛擬機會自動進行初始化。若是給出了初始值,則初始化爲該初始值。若是沒有給出,則把它初始化爲該類型變量的默認初始值。
int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0
float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0.0f
double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0.0
boolean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false
char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0(ASCII碼)
long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0
全部對象引用類型變量默認初始值爲null,即不指向任何對象。注意數組自己也是對象,因此沒有初始化的數組引用在自動初始化後其值也是null。
對於兩種不一樣的類屬性,static屬性與instance屬性,初始化的時機是不一樣的。instance屬性在建立實例的時候初始化,static屬性在類加載,也就是第一次用到這個類的時候初始化,對於後來的實例的建立,再也不次進行初始化。這個問題會在之後的系列中進行詳細討論。
對於第二種變量,必須明確地進行初始化。若是再沒有初始化以前就試圖使用它,編譯器會抗議。若是初始化的語句在try塊中或if塊中,也必需要讓它在第一次使用前必定可以獲得賦值。也就是說,把初始化語句放在只有if塊的條件判斷語句中編譯器也會抗議,由於執行的時候可能不符合if後面的判斷條件,如此一來初始化語句就不會被執行了,這就違反了局部變量使用前必須初始化的規定。但若是在else塊中也有初始化語句,就能夠經過編譯,由於不管如何,總有至少一條初始化語句會被執行,不會發生使用前未被初始化的事情。對於try-catch也是同樣,若是隻有在try塊裏纔有初始化語句,編譯部經過。若是在catch或finally裏也有,則能夠經過編譯。總之,要保證局部變量在使用以前必定被初始化了。因此,一個好的作法是在聲明他們的時候就初始化他們,若是不知道要出事化成什麼值好,就用上面的默認值吧!
其實第三種變量和第二種本質上是同樣的,都是方法中的局部變量。只不過做爲參數,確定是被初始化過的,傳入的值就是初始值,因此不須要初始化。
問題六:instanceof是什麼東東?
instanceof是Java的一個二元操做符,和==,>,<是同一類東東。因爲它是由字母組成的,因此也是Java的保留關鍵字。它的做用是測試它左邊的對象是不是它右邊的類的實例,返回boolean類型的數據。舉個例子:
String s = "I AM an Object!";
boolean isObject = s instanceof Object;
咱們聲明瞭一個String對象引用,指向一個String對象,而後用instancof來測試它所指向的對象是不是Object類的一個實例,顯然,這是真的,因此返回true,也就是isObject的值爲True。
instanceof有一些用處。好比咱們寫了一個處理帳單的系統,其中有這樣三個類:
public class Bill {//省略細節}
public class Phone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細節}
public class Gas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細節}
在處理程序裏有一個方法,接受一個Bill類型的對象,計算金額。假設兩種帳單計算方法不一樣,而傳入的Bill對象多是兩種中的任何一種,因此要用instanceof來判斷:
public double calculate(Bill bill) {
if (bill instanceof PhoneBill) {
//計算電話帳單
}
if (bill instanceof GasBill) {
//計算燃氣帳單
}
...
}
這樣就能夠用一個方法處理兩種子類。
然而,這種作法一般被認爲是沒有好好利用面向對象中的多態性。其實上面的功能要求用方法重載徹底能夠實現,這是面向對象變成應有的作法,避免回到結構化編程模式。只要提供兩個名字和返回值都相同,接受參數類型不一樣的方法就能夠了:
public double calculate(PhoneBill bill) {
//計算電話帳單
}
public double calculate(GasBill bill) {
//計算燃氣帳單
}
因此,使用instanceof在絕大多數狀況下並非推薦的作法,應當好好利用多態。
java方向及學習方法
java分紅J2ME(移動應用開發),J2SE(桌面應用開發),J2EE(Web企業級應用),因此java並非單機版的,只是面嚮對象語言。建議若是學習java體系的話能夠這樣去學習:
*第一階段:Java基礎,包括java語法,面向對象特徵,常見API,集合框架;
*第二階段:java界面編程,包括AWT,事件機制,SWING,這個部分也能夠跳過,用的時候再看都能來及;
*第三階段:java API:輸入輸出,多線程,網絡編程,反射註解等,java的精華部分;
*第四階段:數據庫SQL基礎,包括增刪改查操做以及多表查詢;
*第五階段:JDBC編程:包括JDBC原理,JDBC鏈接庫,JDBC API,雖然如今Hibernate比JDBC要方便許多,可是JDBC技術仍然在使用,JDBC思想尤其重要;
*第六階段:JDBC深刻理解高級特性:包括數據庫鏈接池,存儲過程,觸發器,CRM思想;
*第七階段:HTML語言學習,包括HTML標籤,表單標籤以及CSS,這是Web應用開發的基礎;
*第八階段:JavaScript腳本語言,包括javaScript語法和對象,就這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九階段:DOM編程,包括DOM原理,經常使用的DOM元素以及比較重要的DOM編程思想;
*第十階段:Servlet開發,今後開始踏入java開發的重要一步,包括XML,Tomcat服務器的安裝使用操做,HTTP協議簡單理解,Servlet API等,這個是java web開發的基礎。
*第十一階段:JSP開發:JSP語法和標籤,自定義標籤,EL,JSTL庫瞭解以及MVC三層架構的設計模式理念;
*第十二階段:AJAX開發:AJAX原理,請求響應處理,AJAX開發庫;
*第十三階段:輕量級框架,三大框架之一Struts框架的學習,自此踏入java web開發的精華部分,包括Struts體系架構,各類組件,標籤庫和擴展性的學習;
*第十四階段:Hibernate框架學習,三大框架之一,包括檢索映射技術,多表查詢技術,緩存技術以及性能方面的優化;
*第十五階段:Spring框架的學習,三大框架之一,包括了IOC,AOP,DataSource,事務,SSH集成以及JPA集成;
*最後呢,還有些java的技術,包括EJB3.0等,能夠選擇學習,與三大輕量級框架相比,EJB就是當之無愧的重量級了。 程序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