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第三方支付規定,你應該這樣理解

昨日晚間,央行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引起軒然大波。互聯網金融是否遭遇滅頂之災?前端

東方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劍認爲未必如此,他認爲該文件的意義主要在於:安全

(1)監管意志:支付就是支付,支付機構不能「銀行化」、「銀聯化」。網絡

(2)監管取向:銀行管支付結算,支付機構補充以小額支付,銀聯則管清算。合理分工,天下太平。併發

(3)央媽堅持認爲,她打造的支付結算-清算體系秩序是不可動搖的。大數據

(4)歪門邪道被堵,支付機構迴歸「互聯網+」、「大數據金礦」的商業模式。網站

如下是王劍的詳細分析:spa

7月31日下午,央行在其網站公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後文簡稱《意見稿》),正式面向社會徵求意見。這是7 月18日多個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後文簡稱《意見》)分配了監管任務後,監管部門出臺的第二部細則。代理

2010年,央行發佈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業務作出了一系列規定,併發放《支付業務許可證》。截止最新,共發放270張許可證,數量較多,業務都運做在雲上,央行監管難度很大,違規事件層出不窮。事件

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覆蓋了所有支付業務,有些規定仍顯粗糙,致使行業內亂象叢生。所以,這次出臺《意見稿》,不少細節的規定更顯具體,有助於行業的規範發展。支付寶

1、監管意志:防止「銀行化」、「銀聯化」

《意見》明確了互聯網支付的業務定位,即「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爲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這有對業務範圍提出要點:(1)服務電子商務(主要是網上購物);(2)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

根據《意見》的精神和《意見稿》的內容,咱們認爲監管當局強調的是:互聯網支付機構迴歸「支付業務」本色,規範業務細節,防止出現支付機構的「銀行化」、「銀聯化」。

「銀行化」是指支付機構的帳戶功能過強,充當了銀行的角色。《意見稿》對支付帳戶的餘額使用實施了嚴格的限額(功能限制、日限額、年限額),但對網 關支付、快捷支付並沒有太多限制,代表了「限制帳戶、鼓勵通道」的監管取向。「銀聯化」是指支付機構實質上充當了銀行清算機構(這一點將在後文清算部分闡 述)。

2、監管取向:限制帳戶、鼓勵通道

不能「銀行化」、「銀聯化」,意味着支付機構只能作支付結算的通道,也就是幫用戶實現銀行資金的轉移。更通俗地講,幫助客戶把本身帳戶裏的錢,安全轉移給賣家。

這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網關支付,二是快捷支付。

網關支付是指用戶在網上購物時,選擇「網銀支付」,網站便將頁面導向銀行支付網關(起初這不須要第三方支付公司參與)。這種方式的優點是銀行掌握了 詳細的購物信息,但須要事先開通網銀功能,而商家也須要跟每一家銀行聯繫開通網關,這實在費勁。因此,後來出現了「通用網關」模式的第三方支付中介,好比 首信支付,它負責在購物網站上設立本身的通用網關,該網關能夠對接全部銀行的網關,省去了商戶逐一與每家銀行聯繫開通網關的繁瑣。好比我於2000年首次 網上購物,在北京音像網買磁帶,使用的是首信支付(成立於1998年,現稱首信易支付)。

這是當時最廣泛的支付方式,但現在用的人少了,鼻祖首信易支付目前市佔率僅1%出頭。目前支付寶中仍然保留了網關支付的功能,有「網銀支付」選項,估計用的人也少。下圖是卓越網選擇支付類型的頁面中的網銀支付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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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支付則是指銀行、支付機構、用戶的三方協議,本質是用戶、銀行對支付公司共同受權,在購物時可對用戶的指定銀行帳戶直接扣款。快捷支付的優點是不用開通網銀,十分便捷,銀行也能掌握購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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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關支付和快捷支付的一大差別,在於前者經過網上銀行,後者不用。二者的共同特色,就是直接從銀行帳戶劃轉資金,不用借道支付公司的虛擬帳戶。

2004年淘寶推出支付寶,它再也不僅僅是個網關,而是設有一個虛擬帳戶,能夠存錢。若是用戶先拿銀行卡往支付寶虛擬帳戶充值,購物時再用餘額支付, 這使監管層產生兩個擔心:(1)餘額安全性:餘額本質是用戶向企業支付的預付款,它毫不是存款,而是承擔企業經營失敗的風險;(2)交易信息透明度:從銀 行角度來看,它只能看到一筆充值交易,再也看不到客戶拿這錢最終購買了什麼,這令監管層有些擔心反洗錢等事項,而銀行也失去了一筆購物信息(這多是金 礦)。

因此,監管層認爲,既然網關支付和快捷支付已經可以實現資金劃轉,已無必要再搞箇中間帳戶出來,這隻會引致資金安全、信息透明這些問題。但用戶又以爲在虛擬帳戶裏存點小錢平時花花,也挺方便的。因而監管層也答應放個口子,容許存在帳戶餘額,但其功能、總額要給予嚴格限制。

這即是支付監管的大致邏輯。按此邏輯,最後《意見稿》肯定的監管意見是對虛擬帳戶餘額的支付,給予必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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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機構內心捨不得帳戶(它是一個金礦),但又不敢公然反對央媽。終於,有領導幫他們說出了心聲。2013年在討論現代金融業時,萬建華拋出「得帳 戶者得天下」的觀點。萬總曾任職商業銀行,後又掌舵銀聯巨輪,對金融業態的理解極其到位。因此,他調任國泰君安後,開始打造券商帳戶的支付功能。

帳戶,和通道是兩回事。通道是流量,帳戶則意味着存量,意味着用戶行爲在這裏的停留和積累,積累到最後是金礦。掌握帳戶,是銀行成功的要件,擁有了帳戶,是最典型的「銀行化」。

因此,這種限制帳戶功能的監管取向,會讓支付機構們不甘,但這倒是央媽內心神聖的支付結算行業秩序,不可動搖。

3、支付清算二級體系

央媽堅持的另外一個秩序,是堅決維持的「支付結算-清算」二級制的支付體系。通俗地講,銀行與商戶、消費者之間爲支付結算關係,而銀行之間構成清算關係,兩個層次交易完成後,支付環節纔算終了。

清算,其實就是因跨行交易而產生的銀行間債務債權進行按期淨軋(好比每日),以結清因跨行交易產生的債務債權。

這能夠舉個例子說明:清算

我拿着工商銀行的卡在建設銀行ATM上取了100塊錢,我拿到的錢是建行幫工行先墊給個人,因此如今工行欠建行100塊錢。日終,銀聯繫統裏完成清算,工行把這錢還給了建行。跨行取款收費,工行向我收費,而後他要將其中一小部分付給銀聯,做爲清算服務的費用。

清算更爲底層,是一個平臺,由央行主導建設,通常我的用戶不會直接接觸清算系統。結算則是前端,由銀行、支付公司等向用戶提供服務,也就是咱們平常所說的支付業務。銀行自身接入清算系統,非金支付公司則以本身開戶的備付金託管行代理,接入清算系統。

請各位必定分清楚支付結算和清算這兩個環節。

現有的清算系統:目前在運行的清算系統均由央行主管,主要包括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小額批量支付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超級網銀)、同城票據清 算系統、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銀行業金融機構行內支付系統、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銀聯繫統)、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系統和農信銀支付 清算系統等。

這些系統大多由央行主辦,可視爲非盈利的基礎設施,僅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由特許企業運營(但仍由央行監管)。

央媽維持這一「結算-清算」二級制的支付體系,主要是爲了「維護支付體系安全、防範系統性風險、提升支付效率、樹立公衆對支付體系的信心」。因爲清 算系統是平臺系統,不是前端服務,所以對用戶體驗沒有刻意要求,但對系統穩定性、可靠性、高效性、安全性要求極高,央行將其視爲金融的基礎設施,或稱公共 服務,依然未容許市場化的商業介入(銀行卡清算除外)。

支付結算環節則是市場主體分散的交易,對用戶體驗要求較高,所以在不產生系統性風險(要必定程度上容忍非系統性風險,好比創新業務試點中發現安全漏洞之類的)的前提下,當局鼓勵創新,增長用戶支付效率,改進體驗。

所以,咱們認爲,央行但願實現的意圖爲維持現有格局,清算環節仍然視爲基礎設施,不但願市場介入;支付結算環節則放開競爭,鼓勵創新。

可是,支付公司卻用一種神奇的方法繞開了清算環節。原理很簡單。

繞開清算

個人一個同事,他既有建行卡,又有工行卡。樓下是建行ATM,因而我讓同事用他的建行卡取了100塊錢,給我。我登陸工行網銀,向同事的工行卡上匯 了100塊錢(同行同城匯款免費)。這樣,我至關於從工行卡取了100塊錢。而同事,至關於建行卡的100塊錢轉移到了他的工行卡上。整個過程,徹底沒有 出現清算這一環節。清算被繞開了(其實咱們只是爲了省下跨行取款費)。

因此,清算被繞開,其實很容易,只須要有一我的,他同時在多個銀行有帳戶。我和他之間用同行匯款,就再也不須要清算。

從前,找一個這樣的同事可能很難。由於,每一個人可能會有兩三張卡,但不會每一個銀行都有卡。但是後來,真出現了一個在每一個銀行都有開戶的人,它叫支付寶(支付公司在多家銀行開立有備付金帳戶)!因而,繞開銀聯清算的事情,就很容易實現了。

支付寶繞開清算

好比,張三要還李四100塊錢,張是A銀行卡,李是B銀行卡。跨行匯款收費2塊錢(這裏的清算機構不是銀聯,而是央行的超級網銀,但原理同樣,反正 都是一個清算系統)。做爲資深盧瑟,想省下這2塊錢,他們各自銀行卡均綁定了支付寶快捷支付,那麼他們在支付寶上就完成了從張的A銀行卡向對方B銀行卡匯 款的動做。其原理,即是:支付寶在A銀行、B銀行均有備付金帳戶,100塊錢從張的A銀行卡劃至支付寶的A銀行帳戶,而後支付寶將其B銀行帳戶上100塊 錢劃至李的B銀行卡上。

這裏,完成了兩筆同行轉帳,不用跨行清算。清算環節被繞開了。

因此,因爲「多銀行開戶者」的出現,清算就沒法壟斷了。這就是過頂傳球,也就是支付機構的「銀聯化」。《意見稿》未限制虛擬帳戶與本人銀行帳戶之間的轉帳,因此上述過頂傳球仍能實施。截止目前,這仍然是央媽面臨的一個問題,預計將來會出大招。

4、大戲:互聯網+支付

先無論央媽的監管難題,咱們回到行業分析上來。

結算清算是一個經濟體運營的基礎設施,它像水電煤同樣,不能貴,不然這個經濟運營成本過高。

它必須便宜、高效(加速經濟運行效率)、可靠(不能總是死機、斷網之類的故障)。便宜,這決定了這類機構不能是高盈利的。至少清算這個環節,不能收取過高費用。

但有了清算,就有了流量和數據,能不能用這些流量和數據去賺別的錢,就看本身能耐了。

因此,它的商業模式將會和互聯網企業同樣:導入流量,基礎服務價格低廉,在流量基礎上靠增值服務盈利。

至於導入流量的方法,則是平臺模式,解決各方實際需求,使用戶聚集於平臺,互動之中積累數據。

主要盈利點:

(1)向流量用戶銷售增值產品與服務;

(2)從流量或數據中挖掘金礦。

咱們能夠借用興業銀行的例子。

該行開辦銀銀平臺,爲廣大小銀行(及其客戶)提供結算清算服務,這業務自己沒有太多盈利。但它能夠帶來:(1)增值銷售:加入銀銀平臺的衆銀行成爲 了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終端(不少小銀行不具有獨立開發理財產品的能力);(2)流量:小銀行們資金往來,平時總會沉澱一部分在興業帳戶裏,造成低成本 的同業存款,興業銀行將其運用於同業資產投放,使本身最終成爲了同業之王;(3)數據:興業銀行觀測到了小銀行們的資金情況,有助於其對總體銀行間流動性 的判斷,用來指導其餘業務。

因此,放開競爭後,咱們可以看到結算清算服務的進一步互聯網化,清算自己的盈利屬性降低(只是一個導流量的渠道),但衍生的流量、數據將成爲金礦。 好比銀聯,原來只承擔清算工做(此外還有培育國內銀行卡市場、境外用卡環境的政治任務,這一點是爲國民作出巨大貢獻的),如今也設立了大數據技術子公司, 嘗試挖掘大數據金礦。

這纔是真正的「互聯網+支付」。隨着監管將支付業務「銀行化」、「銀聯化」的路子堵死,咱們認爲這會倒逼其迴歸真正的「互聯網+支付」模式,認認真真作流量,作場景,作數據,深掘大數據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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