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結

  快過年了,最近在學習es6,沒有深刻,主要仍是以瞭解爲主,碰到感興趣的好比Object.assign()方法會多花些時間。畢竟實際工做中還沒用過到es6。css

  工做快半年了,可能我大學時候靠自學打的基礎不錯,剛入職一個月差很少就適應瞭如今的工做。並且公司的氛圍挺好,有需求時,盡全力完成需求,沒需時,能夠自由支配時間,這樣多了不少學習的時間,對於剛工做的,學習仍是最重要的。前端

  如今公司的工做是按照需求來拆分的,也就是一個需求的先後端都是一我的寫(前端js+react,後端python+django)。平時的學習也就分紅了2條線,一條是公司的需求,若是碰到問題,靠搜索,靠問,本身在寫寫,問題最終轉換爲了積累的只是;另一條靠本身設定的目標,除了相應的閱讀計劃,還有每個月的隨手寫幾個小玩意,最終這些小玩意中一部分轉爲了博客的內容。python

  我我的主要的自學方向仍是前端,前端的自學又分爲樣式和js。在樣式方面我我的認爲在會css的基礎(會切圖,懂適配,瞭解什麼狀況下用哪一種方案寫樣式更爲優化,能做一些向下兼容處理,css3的動畫,還有一些依賴js的簡單動畫)後,主要仍是靠積累,這個積累能夠是你隨手打開一個網頁發現一個不錯的樣式,首先想一想本身能不能寫出來,有個大概思路,再檢查元素,看看這個網頁是否是用了更巧妙的方法;也能夠是你在需求中碰到的問題,好比fixed相對父元素定位,這樣就知道一能夠用父元素添加tranform: translate(0,0),二能夠在父元素和子元素之間添加一個層,該層擁有float屬性,可能還有更多的方案;三能夠去看一些大牛的博客,好比張鑫旭的,他常常能研究出比以前的更優化的寫法。而對於js的學習,我主要仍是看紙質書+結合書中實例寫demo。不知道爲何自學老是喜歡看紙質書,看電子書總不習慣= =。這半年把大學沒看完的《JavaScript高級程序設計》學完了,一些模糊的概念、方法好比call就結合網上的搜索,多看幾回(是次,不是遍,每一次的理解可能會更深一些),再多寫寫,雖然如今可能理解的也不是很全面,但至少已不是一無所知,一個東西不必,也不太可能一次理解到位,按部就班反而會記憶的更深。react

  歸根到底,興趣纔是源泉,實踐纔是翅膀。我對於前端是有興趣的,也肯實踐的。cs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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