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扒超羣離職的那些坑(長文多圖)

 

本文是本人在超羣離職的實際經歷。爲了不超羣說我捏造事實,我將貼出文件照片,基本都有超羣公章。考慮到本號正受到超羣公司的投訴,建議有須要的讀者截圖保存本文以及本號的其餘文章,以備參考。s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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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羣人事(代?)經理李金花曾經在郵件裏說保留追訴我誹謗的權力,還說公司有獎懲條例來約束員工。但在個人視頻裏,她笑呵呵的,態度可好了。】調試

 下面就請耐心看吧! 視頻


 

我原來的勞動合同5月31日到期。從5月11日開始,人事(代?)經理李金花就屢次和我交流續訂的事。我要求維持原待遇,但她給個人新合同以及兩個協議都比原來明顯降低,還有不公平甚至違法,我在前面分析過。不只如此,她還一直把責任往我這推,說若是不續訂就是我全責,很使人不快。整個交流過程也能夠寫篇好文章了。最後到了5月27日12:40,符總(行政副總)來找我,口頭通知我公司決定不續訂,會依法補償的。我隨後給李發了郵件表示遺憾,並但願離職過程能順利。blog

5月28日13:10,李金花來我座位上,說離職手續會好好辦的,全部的文件都會給我一份並蓋公章,我表示讚揚。隨後她拿出3個文件,果真每一個都是一式兩份、蓋了公章,要我簽字。我拿過來翻了一下,補償金的數額都算好了,彷佛不錯。再看看漢字,暗吸冷氣。我說「我不懂,要拿回去請人幫我看看。明天給你吧?」事件

她:「蓋了公章的文件,不能夠帶出公司的。」開發

我笑道:「那勞動合同也蓋了公章,我還不能拿回家保管了?」軟件

我乾脆掏出手機來錄像,問她:我能拿一套回去嗎?她笑眯眯地贊成。因而我留下一套文件,另外一套讓她拿回去了。im

下圖就是那3個文件,實際後面還有簽收確認頁。看過《扒扒超羣的保密和競業協議》的人,能夠本身分析一下。

 

 

李金花走了,我在座位上胡思亂想。我開發的軟件還須要到車間調試,但車間工做時充滿了X射線,不能進人的。那麼明天如何交接呢?

我正想着,小劉(李金花的助手)來了,又給我一個告知書,就是下面這張。我一看,不由啞然失笑:我真是想得多,不用等明天了。

 

 

 

這時是大約2點。小劉還拿了張《離職會簽單》,我確認了一下離職屬性是「合同到期」。

就像按下了發射按鈕,離職流程轟然起動。其實也就是按照表格一項項找人簽字。由於無法去車間(車間2點開始工做,不讓進人),就只能在座位上演示。軟件比較大,演示比較花時間。幸虧小劉替我拿着表格去各個部門簽字,我纔有比較多的時間演示。我在演示的同時也拍了視頻,證實雙方確實交接了。拍前和對方打了招呼,並且也注意不拍對方的正臉。

忙到3點多,李金花拿着會簽單來了:大部分都好了,輪到我簽了。我拿過單子。直到這時,我才能好好看看這張小紙片。我忽然看到表格下面有一行字。緊挨着分隔線,很容易忽視。寫着「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及未結算的加班時間,按公司管理規定,統一做調休處理」。

我說道「這什麼意思,我不一樣意」,說着就把這行字劃掉了。李金花「哎」了一聲,沒再說話。我又寫上「年假的事我不清楚」,對李金花強調說「這個就複印一份給我吧,蓋公章」,她說「好」,拿表走了。這時我纔有點後悔:怎麼沒拍張照片呢?又安慰本身說「不至於吧,她都答應了。再說想塗改也有難度。」

我一邊看IT收拾個人電腦,一邊等。不知不覺都4點了(16:15下班),李金花還不來。我急了,去人事部一看,她正在裏面。離職會簽單已經複印好了,我看了一眼,盯着她問:「怎麼沒公章?!」

其實我已經憤怒了,由於還有幾分鐘就下班了。我心想:你要是硬不蓋章,我先用大嗓門把樓翻過來,再叫警察,誰也別下班了。

也許是個人怒火暴露了,李金花馬上去找符總,公章蓋好了。這時是16:11

這就是我千辛萬苦拿回來的離職會簽單。相信不少人都沒這個吧?實際上是很好的紀念品,並且是極其重要的證據!

 

 

回到家我就開始分析前面的3個文件,越看越感受不能籤。因而29日我發了下面的郵件給公司,提出協商:

 

這裏我要特別說一下年假的事。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10條,應休未休的年假應該發3倍工資,除非員工書面放棄。就是說離職時,應該再發兩倍的年假報酬。我才明白爲何「離職會簽單」裏會有那行字。假如我沒仔細看,在格子裏一簽字,就少拿一半年假報酬了。一樣,《不續簽通知》裏的年假報酬也算錯了,但只要我簽字,就表示我承認了。

 

我在29日的郵件中就事論事,指出了問題,又保留了協商餘地,自認爲作得夠好了。超羣沒有迴音。

3031日是週末,我心情不錯,整理一下個人《新下級學》。雖然我知道錢沒那麼容易拿回來,但你們起碼的道理總要講吧?

61日,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怒不可遏,打碎了幻想。這天上午,我如約去超羣拿退工單和勞動手冊,在公司門口見到了喻經理(李金花以前是她負責人事)。我正要簽收,發現退工單上寫的是「529日合同解除」(見下圖)。

我問「怎麼是合同解除?」

喻經理說:「我以爲合同解除也是合同終止的一種狀況,解除也就是終止了。」

我:「確定不同啊,要不怎麼分紅兩項呢?再說怎麼是29號呢?個人合同是31號到期。」

喻經理忽然「驚奇」地反問我:「咦!不是你不想續訂合同的嗎?」

我快速想了一下,我續訂合同這事確實沒和喻經理說過,不排除有人矇蔽利用的可能。但我是當事人,難道還要別人告訴我真相?

我說「是超羣不想維持條件續訂。我有不少證據:郵件,錄音錄像……」

喻經理說:「這裏的29號是考勤時間。30號和31號是週末,又不影響的。」

我說:「差一天性質也不同啊。再說3031號反正是週末,也不會讓超羣多出錢啊」

喻經理歪過頭看了我一眼,彷佛在說「這人怎麼這麼難弄」

我說:「這樣吧,我拍個照,表示大家確實要給我退工單。」說着我就把單子按在門衛室的牆上拍了照。

喻經理說「這個也是他們告訴我這樣填的。我都幫你作好了,再改的話很麻煩的。」

我說「那沒辦法。這樣的我確定不要。」

 

回到家,我越想越生氣。退工單是交給政府的,都敢歪曲事實。雖然我前面也積累了一系列證據,但都沒這個效力大。若是今天稍微粗心一點,不堪設想!也說明對方是鐵了心的,手段不受限制的。

我撥12333想投訴,前面有39人排隊。算了,明天打吧。

我給喻經理髮了條短信:「喻經理:不按真實狀況開退工單,應該歸勞動監察管。我等你消息。若是我去找監察或者仲裁以前還沒收到,那就只能怪他們拖拉了。」喻經理回消息說「明天去問問」。

62日上午,我拿到了新的退工單。喻經理有點委屈地說這是她一早去就業中心辦了更正手續、從新開的,因此樣子和上次的不一樣。

這時我已經有點草木皆兵了。我反覆覈實退工單和勞動手冊,最後才確認收下。填簽收單時,由於簽收單沒有一式兩份,我特意在周圍畫上一圈陰影,再拍個照。

退工單事件讓我拋棄了一切幻想。嚴格地說,離職的事至今還沒完,由於超羣還沒把錢結清,並且它還企圖用「競業協議」套着我不放,癡心不改莫名其妙,也多是想以此爲藉口不給錢吧。但我直接和超羣發生的手續,應該到此爲止了吧!

 

超羣的離職坑雖然防不勝防,但只要掌握下列原則,就好理解了:

一、許之以利。

主動許諾會給員工多少多少錢,好比首先給個人《不續簽通知書》裏就說了錢,人事部或某些領導還會表態「必定會給你的」。不少人就放鬆警戒了,也不去檢查其它條款就簽字,甚至爲了拿到這些錢而主動配合公司、演戲給其它同事看。而個人遭遇是:許諾給個人還沒依法應該給個人多,也只是許諾。

員工對策:首先要懂法,知道本身該拿多少錢,其次要看淡得失,別人家一畫餅你就流口水。我在這裏還要舉個真實的例子,倒不是超羣的:有員工離職時要一大筆錢,比依法應得的還多,公司也答應了。等他真的收好錢以後,公司反手就告他「敲詐」,送他坐牢去了,錢固然也都吐回去了。你們能夠本身去搜。20多年前北京就有這種案子了,近年也有,並且外人也說不清誰有理。

二、菜鳥效應

人沒經驗就會傻乎乎的。哪怕是老員工,到離職時,也一樣會手足無措。超羣的整個離職流程很是緊湊,從14點左右開始,到16:10結束,只有約兩小時,把我指揮得團團轉。而人事部則是老鳥了。流程、文件都是她設計的,她又一遍遍在別人身上練習過,辦我就像切個西瓜。能夠說整個過程當中,她的智商加倍,而個人智商減半。我到如今還不確認這個流程中有沒有我沒想到的東西。

員工對策:儘可能減緩節奏(雖然很難),多拍照、拍視頻。要公開拍,不會傷面子的。對方也是表明公司來驗收我工做的。若是我顧及面子不拍,那麼未來若要請對方做證,他也難辦。但若是偷拍就太陰暗了,因此要邊拍邊提醒對方「我在拍,爲了辦離職」。若是對方不讓拍,要邊拍邊問「你真不讓我拍嗎」,把他不讓拍的樣子拍清楚。這樣未來若是仲裁或訴訟,舉證責任會往公司那邊偏一些。

三、渾水摸魚

當員工被許之以利,又由於菜鳥效應智商減半時,就很容易對他作某些事情了。好比《勞動合同不續簽通知書》中,讓我承擔額外的責任,又好比《離職會簽單》中那句不顯眼的「年假」的話,還有寫錯退工單。最後此次最過度,我都轉身走了還要攮我一刀。

員工對策:首先固然是作到前兩點,其次要拿出工做時的認真勁,對本身負責。看文件時,必定要先把文件抓在手裏(不要小看這個動做!),才能仔細端詳,必要時可用筆作記號和塗改——不就張紙,有什麼不得了?若是人事不給,就邊拍視頻邊說「你不給我紙,我看不清」。

四、權責不公

權責對等是各類交往中的基本原則,但法律並無禁止人主動放棄某些權、承擔某些責。超羣要我「確認」他不欠我一分錢了,儘管我還一分錢沒拿到,同時又「確認」他只要認爲我沒交接好,就有權找我麻煩。

員工對策:毫不心軟,必須對等。最多見的權責不公就是「根據公司管理規定」這種話:我都沒工資了,還管你什麼規定呢?因此看到這種話,應該絕不猶豫地劃掉,同時順藤摸瓜,看看本身又損失了什麼權益。

五、抓住證據

能夠說前面的一切,最後都落實到這來了。沒證據什麼都甭想了。假如文件讓你簽字後不給你;或者給個複印件但不蓋公章——那你還有什麼證據呢?我堅定要求全部文件一式兩份,必須蓋公章。對方也知道這事的重要性,因此上來就主動要我放心,但最終仍是我上門討要的。

員工對策:態度堅定。具體作法上,堅持「要拿到」和「少製造」兩大原則。「要拿到」就是全部證據都要當場拿到,毫不拖延,寧肯報警,至少能夠用出警記錄作旁證。「少製造」是爲了不製造錯誤的證據,儘可能別當場簽字。徵得超羣贊成後把材料拿回家,好好看、找人商量,有把握了再籤。超羣不讓拿回家就不籤。別擔憂,你的總歸是你的。

  後記:我爲何會鬧到離職的地步呢?「離職」後又發生了什麼?我將貼出《扒扒超羣的新合同》《扒扒超羣的保密和競業協議》等系列文章,剖析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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